垃圾徵費Q&A
[Q] 何時正式實施?
[A] 條例通過後設有至少18個月準備期,之後經立法會同意再擬定正式生效日期。
[Q] 垃圾徵費要點做?
[A] 住戶屆時可將廢物棄置於大廈臨時收集或存放垃圾的地方前,所有垃圾均需使用「指定垃圾袋」包好。
[Q] 「指定垃圾袋」要多少錢?
[A] 「指定垃圾袋」有9種大小,容量介乎3公升至100公升,收費由0.3元至11元不等。
[Q] 哪裏購買「指定垃圾袋」?
[A] 「指定垃圾袋」和「指定標籤」均可於獲授權銷售點購買,包括超市、便利店、郵局、油站、自動售賣機及網店。
[Q] 一般家庭預期每月開支多少?
[A] 根據政府資料,指定垃圾袋收費定為每公升0.11元,一般3人家庭若每天使用一個10公升或15公升的指定垃圾袋,每月需付33元或51元。
[Q] 執屋時有大件垃圾如何處理?
[A] 如垃圾體積較大不能以「指定垃圾袋」包妥,在棄置前需貼上「指定標籤」,每個11元,劃一收費。
[Q] 基層有無補貼?
[A] 當局計劃向綜援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人士提供每月每人10元補貼。
[Q] 如何幫助市民適應?
[A] 當局預計立法初期會有市民逃避徵費,出現非法棄置問題,預計初期會先警告及勸喻,政府亦會免費為市民提供「指定垃圾膠袋」。
[Q] 違例有何罰則?
[A] 定額罰款通知書,每張1500元。如以傳票檢控,首次定罪,最高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次定罪,最高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