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全面禁止另類煙

  布恩

  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早前聯同香港大學學者,研究加熱煙對青少年呼吸系統的影響,結果顯示青少年使用加熱煙草產品後呼吸系統徵狀劇增,風險較吸食傳統煙更高,呼籲本港盡快全面禁止所有包括加熱煙及電子煙在內的另類煙。

  政府於2019年2月13日向立法會提交《2019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草案》,修例禁止「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非燃燒煙草產品及草本煙的進口、製造、銷售、分發或推廣,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5萬元和監禁6個月。與傳統煙一樣,在禁煙區內使用電子煙,皆會被罰款1,500元。草案亦限制旅客攜帶電子煙及加熱煙等產品入境,即使自用,亦不容許。各黨派議員爭持不下;本被視為胎死腹中的草案,在延任立法會重新審議。

  條例一直引起社會廣泛討論,各界意見不一。有人認為電子煙對人體傷害雖小於傳統香煙,但存在「門戶效應」,令電子煙成為青少年吸食傳統香煙的途徑,而且港大研究已證明加熱煙風險較吸食傳統煙更高,另類煙帶來的禍害,大家不應被誤導;也有人認為會使煙民失去選擇權。但不論何者,事實都是煙草商得益,犧牲大眾健康。

  日、韓、英、美、加等地都有對相關產品作出適切規管,而非全禁。另類煙外形時髦,容易吸引年輕人,以致各地吸食人數不斷攀升,本港提出修例草案就是要未氾濫到成行成市時及時堵截,防微杜漸。事實上,每年6千多人死於與吸煙相關的疾病,對公共醫療的開支構成壓力,多管齊下杜絕新型煙草,全面禁煙對全港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