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肅問責/抗疫不力 烏紗難保 「五無」官員 冇得留低


  新冠病毒疫情不僅是對國民健康的一次挑戰,亦是對官員履職態度及能力的一次考驗。內地媒體統計顯示,疫情發生以來,全國各地共查處違反疫情防控紀律官員至少超千人,僅武漢一地就對630餘名履職不力官員進行問責。至近日,南京祿口國際機場疫防不力外溢多省,形成多個傳播「次中心」,7月20日以來南京、鄭州、張家界、煙台等地至少39名公職人員被免職、停職、警告、立案審查。大公報記者梳理案例時發現,被問責官員幾乎出於以下情形:對防疫重要性「無自覺」,面對相關要求表現得「無紀律」,只顧自己而「無大局」,面對上級指令卻「無跟進」,在疫情面前「無作為」。對上述「五無」官員嚴肅問責,甚至削去烏紗,一方面保障中國整體防疫工作的有力推進,另一方面展現中國政治生態中直面問題、刀刃向內的勇氣。\大公報記者 張寶峰

  無自覺

  問題表現:面對不容鬆懈疫情防控形勢,卻表現出不重視、無自覺,甚至無所謂的態度。

  案例1:

  今年7月,湖南張家界出現聚集性疫情。經查,作為分管永定區衞生工作的負責人,許雄輝負責全區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工作,其靠前指揮、深入一線了解情況、督促工作落實不夠,對核酸檢測異常人員管控工作調度不力、工作失序,對新冠病毒感染者採取隔離措施不夠及時有效,履行職責不到位。今年8月,許雄輝被免去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職務、取消副區長候選人提名資格。

  案例2:

  今年初,湖北省武穴市交通物流發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東城區市場監管所在冷鏈運輸和銷售環節中存在監管不到位問題。相關負責人不僅不清楚車輛運輸情況,而且冷鏈產品未在入庫前進行消殺、車輛從業人員未進行核酸檢測、車輛未落實消殺等防疫措施。因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安全隱患,武穴市紀委監委對兩家單位4名黨員幹部給予相應處分。

  問責原由:政治站位不高,責任意識不強,對疫情防控的重要性表現出「無自覺」的態度,返崗不及時造成履職「真空」,防控意識鬆懈,使得制度形同虛設,進而導致失職失責,嚴重違反工作紀律。

  無紀律

  問題表現:面對嚴格的防疫要求及嚴肅的政治紀律,卻表現出鬆懈的意識和懶散的作風。

  案例1:

  2020年12月,遼寧省大連市突發疫情,金普新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安軍不但違規安排曾到過疫情發生場所的社區矯正科科長邢萬濤在辦公室自我隔離,還邀請邢萬濤等3人在機關聚集飲酒。接到必須集中隔離的消息後,安軍仍聚集飲酒並繼續讓邢萬濤在辦公室隔離。今年1月4日,安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邢萬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案例2:

  2020年2月27日,江蘇省響水縣公安局協調召開「公檢法聯席會議」。會後,響水縣原副縣長、公安局長沈愛東邀請該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徐祥,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孟慶松及黨組成員、縣紀委監委第十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汪登波等17人,前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食堂包廂打牌、聚餐並飲酒。因為上述問題,2020年3月,沈愛東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主任科員;徐祥、孟慶松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汪登波和響水縣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大隊大隊長陸步軍,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問責原由:在面對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公然進行聚集性活動,並且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動用公款大吃大喝。被問責官員屬於典型的「無組織、無紀律」。

  無大局

  問題表現:面對需要互相配合的防疫形勢,卻表現出小我意識、地方主義等狹隘思想。

  案例1:

  在疫情初期,雲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在防控形勢嚴峻、物資緊缺的情況下,僅從本地區防控需要出發,違法扣押徵用防疫口罩,造成惡劣影響。針對大理市委、市政府政治敏銳性不高,大局意識不強,違法扣押徵用防疫口罩的問題,紀檢監察機關予以嚴肅查處。大理州委、州政府,大理市委、市政府、市紀委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大理市委書記高志宏,市委副書記、市長杜淑敢受到問責處理。

  案例2:

  2020年初,湖北省黃石市城發集團副總經理、黨委委員兼鄂東醫養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余福安在主持召開鄂東醫養集團疫情防控工作會議時,針對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特別強調「現在市防疫指揮部在分派任務時,沒有通過醫養集團,就直接將任務分派到各個醫院,應該要先通過醫養集團(再安排)」。會後,鄂東醫養集團下屬第二、四、五醫院均擬按這一要求執行疫情防控任務。在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非常時期,余福安政治意識不強、大局意識淡薄、本位主義嚴重,不服從統一指揮,發表不當意見,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響。後經黃石市委研究決定,免去余福安市城發集團副總經理、鄂東醫養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職務。

  無跟進

  問題表現:面對應戰一般的防疫形勢,卻表現出「傳達不過夜 貫徹不落地」或「只安排不督促」等官僚主義傾向。

  案例1:

  今年7月,南京疫情爆發,經各方調查披露,南京祿口機場存在保潔外包、管理不規範、境外和境內航班保潔人員不分等問題;機場出現病例後數天內,相關工作人員並沒有被閉環管理,而是來去自由。7月28日,中紀委官網在題為《防疫漏洞盡快補》的文章中直言機場監管缺位、管理不專業,疫情防控措施未落細落實。並反問,倘若南京祿口機場能夠及時認真落實舉措,又何以在疫情防控中輕易「失守」?今年8月,南京市衞健委黨委書記、主任方中友,因對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監督職責不力,被免去其南京市衞健委黨委書記、主任職務。

  案例2:

  2020年初,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副指揮長、醫療救治組組長王在橋不認真執行上級決定,導致洪山區大量密切接觸者未被及時集中隔離;醫療救治工作協調不力、銜接不到位,部分患者在送醫院救治過程中長時間滯留;落實「應收盡收、應治盡治」嚴重不到位,大量患者未及時入院收治,影響惡劣。王在橋由此受到政務撤職處分。

  問責原由:令行禁止,政令暢通,對於確保疫情防控效果至關重要。相反,如果令不行、禁不止,對於上級指令充耳不聞,甚至「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無疑將遭到問責與懲處。

  無作為

  問題表現:面對不容鬆懈的防疫形勢,卻表現出「事不關己 高高掛起」的消極態度。

  案例1:

  今年5月13日在安徽合肥確診的患者,5月3日曾在一影樓老闆陪同下在遼寧營口市鮁魚圈區某診所就診,但當地診所並未按規定上報,診所大夫、影樓老闆15日被診斷為無症狀感染者;安徽六安市裕安區世立醫院對首例確診發熱病例有多次接診行為,均未及時進行預檢分診、隔離處置、核酸檢測等管控措施,造成疫情擴散的嚴重後果。16日,安徽省六安市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指揮部對該市裕安區有關單位和個人違反首診負責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其中,責成裕安區對區衞健委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立即停職,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責令裕安區委、區政府向六安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案例2:

  今年7月,以南京祿口機場為源頭,內地出現新一輪聚集性疫情。今年8月,江蘇省紀委監委調查發現,東部機場集團黨委委員、機場涉外疫情防控指揮部指揮長汪超,涉嫌玩忽職守,對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監督職責不力,造成損失和惡劣影響,江蘇省紀委監委對其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問責原由:面對違規操作,不處置、不上報,直至造成嚴重後果。疫情之下,正是各級各部門政府官員應該積極作為、有效作為的場合,但六安市、南京祿口機場等相關負責人卻上演了「無作為」的鬧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