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補償離地 上限25年不變


  工聯倡增逾倍至7.6萬 壓縮程序速處理

  在疫情衝擊下,香港不少企業接連倒閉,導致不少僱員需要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墊支補償。相比2018年,過去兩年破欠基金申請人數升幅逾30%。經濟環境惡化,破欠基金的特惠補償款項上限卻維持3.6萬元,25年來未有調整,且索償時間長達一兩年,工聯會呼籲政府應將上限上調至7.6萬元,即本港月薪中位數的4倍,同時要求相關部門加快處理破欠申索程序。

  工聯會早前成立「救失業·保就業」專責小組,並於過去兩個月走訪多個工會及慰問失業工人,發現零售及飲食等行業中,放無薪假、停薪留職仍較普遍,因失業或收入減少而破產的個案大幅增加。工聯會理事長、專責小組召集人黃國昨日表示,工人普遍關注的一個問題是破欠基金的補償額度偏低,公司在疫情下無力支薪,他們惟有轉向破欠基金申請索償,但由於目前破欠基金的補償上限過低,不少員工被拖欠的權益難以獲全額補償。

  2019年結業 至今未收票

  目前破欠基金欠薪項目的補償上限為3.6萬元,且最多支付4個月欠薪,兩者取較低值,然而當僱員遭遇長期欠薪時,金額往往超過索償上限。

  黃國指出,有關上限沿用多年未有及時調整,當中的欠薪及代通知金補償上限更已凍結25年,標準過時導致員工無法獲得足額賠償,批評「極之不公平、不合理」。

  工聯會建議政府應參考2020年全港月薪中位數1.9萬元,將欠薪補償上限提升至該數額的4倍,即7.6萬元,而其餘特惠款項項目的上限應按工資水平變動調整。

  索償期漫長亦值得關注。香港百貨商業僱員總會會務總幹事林志忠指出,目前工人申請破欠基金往往需經歷勞資審裁處、法援署、強制清盤公司及申請破欠基金等諸多程序,由啟動法律程序到獲得破欠基金款項需經歷數個月,甚至有個案超過一年仍未能取得補償,「有公司於2019年7月結業,僱員至今都未收到支票。」

  盼申請時間縮至6到10周

  林志忠認為,補償款項對於失業員工屬於救命錢,應盡快取得,建議政府應檢討目前流程,研究壓縮申請程序。同時,若僱主願意簽署「無能力支付欠款聲明書」,勞工處便應即時展開申請破欠基金程序,希望可將申請時間縮減到6至10個星期。

  林志忠並指,有僱主透過縮減員工工時節省開支,員工平均月入降低,如店舖倒閉,最終獲得賠償亦相應減少。他擔心由於目前通關仍未有眉目,零售業有機會迎來新一波結業潮,到時將有更多工人需申請破欠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