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知識/銷售條例保障 買家有權踢契
政府自2003年就均來集團事件而實施預售樓花同意書機制,並於2014年奉行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所保障,本港新盤爛尾機會極微,假如港人真的不幸十年難逢一遇的爛尾樓,買家有權踢契,發展商必須退還所有已支付的樓價及利息。
其實新盤在預售樓花同意書機制,及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所保障下,發展商在申請預售樓花之前,必先確保有足夠資金發展項目,即使發展商中途清盤,都不能隨便提取該筆資金,令爛尾機會大減。
假如樓盤不幸爛尾,項目會由清盤人接手代尋其他發展商接管。故發展商若真的清盤,對買家最大的影響只是項目延遲交樓。而一手條例亦列明,項目在經延展的關鍵日期內仍未能交樓,買家有權踢契,發展商要退還所有已支付樓價及利息。
精明買家 查察發展商商譽品牌
話說回來,雖然發展商會退還樓價及利息,但延遲交樓確對採用即供付款的買家有很大影響,不排除有換樓客已沽出本身居所租樓住等收樓,卻因延遲交樓所衍生的租金開支,而另一方面又要開始供樓,對買家本身造成沉重負擔。
至於選擇建築期付款的買家,要待入伙時才可申請按揭,假如市況一旦逆轉,有機會因估價不足要增大首期開支。
傲玟自2019年11月招標以來售出26伙,當中如有買家選擇90日及180日即供付款方法,便需要在買入的半年內已開始供樓,而選擇建築期付款的買家,則相對較安全,因為只付了訂金仍未供樓,幸好現時樓市好景,仍待上會的買家不怕銀行估價不足的問題。準買家要做個精明的買家,發展商的商譽及品牌也是不能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