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基金追蹤❶/黑暴基金仍公然掠水
攬炒派多個組織沒有根據條例依法註冊,警方日前去信民陣,指民陣涉嫌違反《社團條例》。《大公報》發現,除了民陣之外,公然支援黑暴分子、捐款收益超過兩億元(港元,下同)的「612人道支援基金」,同樣並無註冊,而該基金是透過另一攬炒派團體「真普聯」的戶口收取捐款。
「612基金」涉嫌犯了四大罪狀,包括並無社團註冊、有逃稅嫌疑、疑與外國勢力勾連,以及涉嫌利益輸送。在國安法出台後,繼續公然運作至今。有大律師認為,團體沒有註冊是違法行為,加上「612基金」與黑暴有關,保安局局長可以用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為由,以《社團條例》取締。\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時事追擊
被稱為黑暴基金的「612人道支援基金」成立於2019年6月15日,聲稱為所有黑暴提供人道支援,包括醫療、刑事或民事法律開支、緊急經濟援助等,而基金信託人包括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前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教陳日君、黑暴歌手何韻詩以及嶺大文化研究系客席副教授許寶強。
大律師:可用《社團條例》取締
截至今年3月31日,該基金收入高達2.1億元(港元,下同)。值得留意的是,基金是透過「真普選聯盟有限公司」和教協的辦公地址收取捐款,而基金沒有註冊為社團,員工有13人。基金運作了接近兩年,掌管龐大資金,加上與黑暴有關,令人懷疑「612基金」是否合法營運。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早於去年八月已提到,「他們(攬炒派)成立一個所謂信託,由幾個人負責,但由於他們並非法人,因此不能去銀行開戶,而是借『真普選聯盟』在滙豐銀行的戶口,這個做法是犯法的。」他上月在facebook發帖,指「如果民陣要取締,『612基金』同樣要取締;還有,滙豐銀行和教協有沒有相連的法律責任?」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認為,根據《社團條例》,社團的定義是「任何會社、公司、一人以上的合夥或組織,不論性質或宗旨為何」,而「612基金」很明顯是多於一人,所以很難用任何藉口去逃避註冊。社團條例第5條亦寫明,任何本地社團成立後一個月內,須以指明的表格向社團事務主任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否則就是違法。
借戶口收錢 用教協地址
馬恩國又表示,保安局可以根據《社團條例》取締「612基金」,因為該條例第8條列明,如社團事務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團或分支機構的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需要者,社團事務主任可建議保安局局長作出命令,禁止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運作或繼續運作。他認為,「612基金」講明支持黑暴,明顯是危害公共安全,所以取締是合理做法。
至於「真普聯」借戶口給「612基金」是否違法,馬恩國認為,根據《盜竊罪條例》第16A「欺詐罪」,如任何人藉作任何欺騙(不論所作欺騙是否唯一或主要誘因)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另一人作出任何作為或有任何不作為,而導致該另一人以外的任何人獲得利益,則該進行誘使的人即屬犯欺詐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判監禁14年。「真普聯」欺騙銀行,借出戶口讓基金獲得利益,當然是違法。《大公報》以電郵向「612基金」查詢,惟截稿前未獲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