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不力/投標無競爭 清潔公司Hea住做

  圖:海事處委託的承辦商,利用小船清理海上垃圾。\海事處提供
  圖:海事處委託的承辦商,利用小船清理海上垃圾。\海事處提供

  去年10月,審計署發表《海事處收集和清理海上垃圾的工作》報告,揭發承辦商「報大數」,因而被坊間批評「難怪執咁多垃圾,個海都仲咁污糟」。報告顯示2012年至2019年期間,承辦商純粹以垃圾體積估算總收集量,錄得12.6萬公噸,但環保署實際只秤得2.5萬公噸,八年來兩者竟相差10萬公噸。

  批評「唔掂」照用

  漁農界立法會議員何俊賢坦言:「海事處的承辦商是有定期『掃海』(海上掃街),但做得『Hea』。例如避風塘的小船與小船之間,部分長期停泊不動,其實承辦商是應該與船家溝通暫時移開,讓清潔船駛入去撈垃圾,不過似乎唔多咁做,久而久之垃圾沉晒底。如果你眼見海面都有咁多垃圾,海底就更加嚇死人!」

  何俊賢續稱,「掃海」屬厭惡性工作,會投標的公司極少,一方面過去海事處監管不力,另一方面處方近乎無得揀,即使「報告都出埋話你唔掂」,都要繼續沿用現時的承辦商。記者翻查報告,海事處最近一期招標於2017年,但只收到共兩份標書。

  記者就上述招標事宜向海事處查詢,處方回覆指,自2005年全面外判海上清理服務以來,一直按照《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訂明的招標程序,就外判服務進行公開招標程序及審批。目前提供相關服務的承辦商為佳發海港清理服務有限公司及佳發油污處理有限公司,合約自2017年10月1日起,為期五年。記者向佳發查詢未獲回覆。

  為此,中央投標委員會曾建議海事處日後招標時應設法提高競爭度,例如延長投標期、縮短合約期及延長準備期。當時審計署認為海事處應考慮中央投標委員會的意見,海事處處長亦同意該建議,並表示處方將作相應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