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選制草案今首讀 十選區劃分出爐
行政會議昨日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新選制草案)並刊憲,條例草案提出六大範疇的內容修訂(見表),今日將提交立法會在特別會議上首讀和二讀。根據修訂,立會選舉地方選區將由五個變成十個,特區政府冀每個選區的人口分布平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條例草案涉及修訂八條主體法例和24條附屬法例。她強調,條例草案建議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任何人在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干犯非法行為。
政府發言人表示,深信完善選舉制度將讓香港重回「一國兩制」的初心和正軌。本港各界亦紛紛表示,全力支持修訂選制,推動香港政治生態重回正軌。\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林鄭月娥指出,條例草案為近年所見較為複雜和內容較多的法案,涉及修訂八條主體法例,分別為《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立法會條例》、《區議會條例》、《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高等法院條例》、《香港終審法院條例》和《旅遊業條例》。此外,24條附屬法例也要修改,當中包括將去年根據《緊急情況(換屆選舉日期)(第七屆立法會)規例》所訂的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日期由9月5日改至12月19日。至於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將於今年9月19日舉行,而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則於明年3月27日舉行。
港島兩區 九龍三區 新界五區
根據條例草案,立法會九十席分別經選舉委員會、功能團體及分區直選產生,其中,分區直選的議席由35席減至20席,地方選區由現時五個變成十個,香港島拆成兩區,九龍分為三區,新界分為五區,每區選出兩名議員。修例草案建議,大約每兩個區議會選區,組成一個立法會地方選區,每區約有76萬人。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將優化選舉安排,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草案建議,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干犯非法行為。對此,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違法者最高可判監禁三年,她說:「每當見到有特別的情況,會破壞選舉的話,不單現在(基本法)附件一、二明確給了一個責任我們要去做,即使特區政府見到這些情況,亦都需要採取立法的工作,確保選舉可以公平、公開、誠實地進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指出,政府修例規管,並非因為對選舉投票情況無信心。而是面對社會上有人企圖作出相關煽惑舉動,政府作出針對性修訂,從而確保選舉不至於被操縱、破壞。
讓港重回正軌 有利繁榮穩定
政府發言人昨日表示,是次修例工作旨在以本地立法方式落實全國人大的決定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充分體現政府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所確立的憲制秩序、依法治港的基本理念和原則。特區政府深信完善選舉制度將讓香港重回「一國兩制」的初心和正軌,從制度上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並有利於促進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