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籲自僱人士參與
【本報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與多個小巴和的士商會聯手舉辦宣傳活動,提醒司機登記成為強積金計劃下的自僱人士,並呼籲他們準時供款及多關心自己強積金賬戶的情況。
在強積金制度下,自僱人士是指凡年齡是十八歲至未滿六十五歲,並非受聘於任何人士或公司,而是以非僱員身份提供服務或貨品來賺取入息,不論是獨資經營者,或是生意合夥人,均屬強積金制度下的自僱人士。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未有參加強積金計劃,或未有準時支付強制性供款的自僱人士,可被罰款港幣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其後每次定罪則可被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