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福偉一項非禮罪獲撤銷


  圖:顏福偉今年五月出庭應訊情景

  【本報訊】白花油國際執行董事顏福偉,因涉及於去年及2003年非禮兩名的士司機,今年5月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非禮罪罪名成立,判處社會服務令180小時。顏福偉不服定罪,早前向高院提出上訴,昨獲暫委法官杜麗冰以2003年聲稱被非禮司機在被觸摸10分鐘都沒有呼喊,有違常理,證供實質不可信,因而撤銷該項定罪。

  但顏福偉另一項控罪則因涉案司機曾表達不滿,證據沒有出錯,上訴遂被駁回。已服刑期滿的顏福偉表示會與律師研究判詞,才決定是否再上訴。

  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杜麗冰在判詞中表示,有關2003年的一宗非禮案,原審裁判官在處理案件時,指該案與2007年的另一宗案非常相似,所以認為被非禮司機的證供有力。不過,法庭同意辯方在上訴時所提出的質疑,即指聲稱被非禮的司機在被別人觸摸10分鐘都沒有呼喊,認為其證供在實質上不可信,而且有違常理。

  另一宗則駁回上訴

  另外,判詞亦指裁判官當時指兩名不在場辯方證人的記憶不可靠,而不接受其證供,但杜官表示在審閱有關證供後,認為證人所言明顯是真話,因此裁判官在沒有預先通知雙方和聽取陳詞,就引用類似事實證據的原則屬於錯誤。杜官認為由於控罪的定罪並不穩妥,因此撤銷定罪。

  至於有關2007年的另一宗控罪,涉案的士司機曾兩次被觸摸。杜麗冰指第一次時,司機有表達不滿,而顏福偉亦有道歉,所以認為第二次觸摸時,顏福偉是知道司機並不同意其做法;因此,裁判官可以運用其常識和常理去分析證人的證供,認為證據在原則上沒有出錯,並非不公平、不穩妥,或者不令人滿意。因此駁回控罪的上訴。

  顏的代表律師、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早前在上訴庭陳詞時曾指,對於2003年的非禮案,原審裁判官誤解了辯方的論點,辯方只是質疑事主的誠信,但原審判詞指證人的供詞並不是幻想或虛構,明顯與他們的論點不同。而原審裁判官於最初開審時曾稱會獨立看待兩宗非禮案,但從其判詞可見,裁判官未有把兩案獨立處理,並於判詞稱兩案間的證供有互相支持之處,顯示裁判官的思緒混亂,前後矛盾,對上訴人不公。

  指裁判官前後矛盾

  駱大狀又指,裁判官誤解了控方證人的證供,2003年案件的事主稱,事後曾向一名收租人投訴遭上訴人非禮,該證人表示對事件無印象,但裁判官卻認為其意思是忘記了事件。駱大狀又指該名事主解釋遲遲沒有報警的原因相當牽強,裁判官竟接納該解釋,卻粗疏地拒絕接納顏提出的不在場證據。

  至於去年的非禮案,辯方以真誠相信作為辯護理據,但原審卻以主觀標準反駁其論點,指事主並非同性戀者,不可能同意上訴人的行為,並且引用錯誤案例;另外,指據控方案情,上訴人用手摸事主大腿近40分鐘,而且事主亦願意送上訴人上樓,期間完全沒有反抗,顯示上訴人不斷作出測試及暗示,但事主的行為卻令他真誠相信事主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