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展文事件將調查一年
圖:李鳳英稱傳召哪些證人,要待下月開會討論(本報攝)
梁展文事件將展開馬拉松式調查,立法會一個有關調查梁展文事件的專責委員會昨日舉行首次會議,落實分三個階段展開調查,下月初定出證人名單和傳召次序,以及主要的取證範疇;明年二月開始傳召證人,並審議證據;至明年八月後,再視乎工作進度,擬備報告內容等。預計調查需時長達一年。
本報記者 宋佩瑜
「調查有關梁展文離職後從事工作的事宜專責委員會」定出了來年主要調查研究範疇,包括當事人離職後在房地產機構從事的工作;他任職屋宇署署長、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房屋)及房屋署署長期間,曾參與制訂或執行的重大房屋或土地政策及根據該等政策作出的決定,而「紅灣半島」和「嘉亨灣」事件已列入調查之列。專責委員會初步定出每周舉行兩次會議。
會上,民建聯的劉江華關注到,梁展文在退休後加入新世界集團,但調查範圍中的個別地產發展項目,如嘉亨灣並非新世界集團旗下的項目,那麼是否代表梁展文加入過的所有公司都需要調查?委員會副主席李永達指出,調查範圍除了「紅灣半島」和「嘉亨灣」事件,還需要包括梁展文在職期間,曾執行過的重大房屋和土地政策決定,是否涉嫌利益衝突。
工聯會的潘佩璆說,公務員在執行工作或作出決定時,都要根據守則辦事,高官與地產商之間的關係難以界定,要維持委員會的公信力,必須客觀、理智和小心處理調查內容。公民起動的何秀蘭亦認為,委員會不應該未審先判。
另外,就傳召證人方面,專責委員會可要求任何人或團體列席會議以口頭作證,以及邀請任何人或團體提供書面證據,或出示指定文件。詢問證人的過程通常會公開進行,但專責委員會亦可按個別情況,決定以非公開形式進行研訊。如證人以基於公眾利益為由,要求享有可獲豁免作供或披露證據的特權,必須依循立法會決議的程序。
委員會主席李鳳英表示,已要求公務員事務局作為溝通「對口」,由局方向立法會提交相關的調查文件,她引述局長俞宗怡已答應積極配合。至於傳召哪些證人及其先後次序,李鳳英說,要待下月八日開會討論才有定案。
事緣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梁展文於八月入職新世界中國,出任執行董事,被外界質疑有利益衝突。曾蔭權宣布成立檢討專責委員會,檢討有關高級公務員轉職安排,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最後就事件道歉,梁展文與新世界亦提前解約。梁展文在職期間,曾經代表政府處理紅灣半島回購,被批評賤賣政府資產,觸發公眾強烈反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