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無意增駐校護士

  【本報訊】目前全港公營學校中,只有四十九所特殊學校設有駐校護士。教育局局長孫明揚表示,考慮到教育及醫護資源運用的優次,護士人手供應等因素,並無計劃為中、小學和幼稚園增設駐校護士。

  孫明揚昨在立法會以書面回答李國麟議員時說,目前公營學校中,只有四十九所肢體傷殘兒童學校、智障兒童學校及視障兼智障兒童學校幾類的特殊學校,獲提供學校護士,以照顧學生在醫療和衛生方面的特殊需要。四十九所特殊學校,共獲提供五十二名學校護士,當中三所特殊學校各獲提供兩名學校護士。

  孫明揚表示,對一般學校來說,促進學生健康的服務是由衛生署轄下的「學生健康服務中心」提供;加上,每所學校最少須有兩名教師曾接受急救訓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學生能夠得到適當的照顧。因此,考慮到教育和醫護資源運用的優次,護士人手供應等因素,政府並無計劃為中、小學提供駐校護士;亦沒有計劃為幼稚園提供駐校護士或提供津貼聘請駐校護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