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道益與子女官司未了
【本報訊】「黃道益活絡油」創辦人黃道益與子女早前因爭奪品牌業務和商標而鬧上法庭,法官裁定商譽只屬於家族公司,被告的子女等無權使用活絡油商標做藥油生意,亦無權在港註冊該商標。不過,案件至今仍未完結,黃道益早前指其子女等扣起了公司的一些重要文件及取走了公司生產藥油的機器,因此透過法院要求他們交還該些文件及機器。
案件原定於昨日早上進行聆訊,惟被告一方、黃道益的三名子女、媳婦和女婿等並沒有到庭,更沒有委派任何代表律師出庭。高院法官林文瀚遂要求原本在商標案代表被告的律師行於下午派員作解釋。律師代表稱,他們一直收不到客戶的任何指示,故此於早上並沒有派員到庭。
原告黃道益一方說,他們早已派傳票到被告人的報稱地址,但一直聯絡不到他們,他們亦沒有接收該些傳票。
林官表示,被告一方應知悉案件的詳情,只是沒有接收原告的傳票,最後決定案件需繼續進行,並下令被告需於指定日期內向法庭存入抗辯書,並給予時間讓控方存入相關文件作回應。
黃道益家族的爭產官司起因於一九九八年原訴人黃道益發現公司進口內地藥業的認可證給人冒用,機器也被人收回,兒子黃天賜另起爐灶成立一間經營同類藥油生意的新公司「香港黃道益活絡油有限公司」,黃道益指子女們侵害黃和其他公司股東原有業務的收益,新公司利用他本人的名號做生意,事先亦未得他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