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兩女收銀偷貨判社服
圖:兩名被告在案發時,均任職觀塘apm吉之島超市收銀員
【本報訊】在觀塘apm商場的吉之島超級市場任職的女子,以及其同事,兩人早前分別承認偷竊及企圖偷竊兩罪,昨日在觀塘法院獲輕判八十至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單親媽媽的女被告竊取多達一百七十二件貨物,並直接將「戰利品」交給友好女同事,將贓物打包成四大箱,企圖用送貨服務將贓物運到家中,豈料送貨前被超巿經理揭發報警。
鍾麗芳(三十二歲)和李伊琪(二十八歲)分別承認一項企圖盜竊罪名,首被告另又承認盜竊六包叉燒飯糰。鍾麗芳昨日被判社會服務令一百二十小時,李伊琪則判社會服務令八十小時。
她們早前透過辯方求情時稱,兩被告均無案底,已離婚的首被告鍾麗芳與三名子女相依為命,現時任職餅店收銀員,月入六千元,而每月也接受前夫高達一萬七千的贍養費,犯案只因貪心,而李則純粹「挨義氣」才成為幫兇。
偷172件食物及用品
案情透露,事發時兩名被告均在涉案觀塘apm吉之島超巿任收銀員,今年八月十二日下午二時,首被告休假回店「購物」,從貨架取走涉案百多件貨品後,直接拿到客戶服務櫃台,由次被告將貨物放入四個紙箱內,並打印貨單貼在箱上,寫明送貨往首被告住址,再將紙箱與其他已付款的貨物放在一起,等候稍後運送。
不過,其後一名收銀員發現四箱可疑的已包裝貨品,向上級報告,經檢查後證實箱內貨物均無銷售紀錄,翻查閉路電視揭發兩被告偷竊及企圖偷竊一百七十二件、共二十二項貨品,包括朱古力、奶類飲品及其他家庭用品,於是報警,警方之後更在首被告家中搜回六包飯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