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店舖學徒 待人誠可信


  圖:唐學元在北京鳥巢觀眾席上留影

  唐學元一九二七年出生於廣東汕頭市郊鮀浦村,在汕頭讀小學,中學讀完一年級便來香港,時為一九四六年。

  抗戰期間,唐學元的父親在湛江謀生,一九四五年來港,在辦莊工作,專營泰國、南洋地區的出入口生意,以海味、雜貨及食米為主。唐學元來港後,在父親的店舖當學徒,所有雜項工作都做過,對辦莊的生意亦逐漸熟悉。數年後,唐學元的父親開設「聚大行」,主要做泰國米進口香港的生意,唐學元從此亦每年多次到泰國去買貨和聯絡當地的出口商。他深知自己的文化水平低,在繁重的公司工作之餘(全公司僅有三至四人),還到青年會讀夜校,以充實自己。現在回憶起來,唐學元表示此段期間對自己以後經營生意有很大的幫助,一是能熟悉所有的業務,二是鍛煉出自己勤儉、好學、對人誠實守信的性格,三是提高了自己的文化水平。

  唐學元回憶,當時經營食米是有其獨特的與其他商品不同的方式,因為香港在一九一一年已開始管制食米的進口,這是在香港自由貿易的政策下的極少數管制商品。原因在於香港本身極少食米生產,絕大部分依靠進口,但過往不時出現食米被囤積居奇的現象,令市面上的食米供應不穩定,有時價格被抬得甚高,一般市民買不起,嚴重影響民生。因此,政府對食米進口實行管制,而管制的措施又有靈活和競爭的一面,令食米市場既穩定又活躍。

  唐學元說,政府規定有牌照的公司才有權進口食米,而政府則將全年的總需求量分給進口商,由進口商向外地採購,貨質和價格是自由的,食米進口香港後,有一定數量需要存倉,存倉的運費及倉費由進口商自己負責,使進口商既有權利也有義務。由於食米的進口量、存倉量及市面供應量均穩定,故食米價格亦一直保持穩定,起到了穩定香港社會的作用。

  另方面,政府則每季根據市場的銷量和存倉量而向持有牌照的食米進口商下達下一季度的進口量,令進口商心中有數。進口商亦可根據自己的能力而調節自己的配額,例如可以轉讓或向其他進口商買配額。進口商初期僅是19家,後來因應市場的需求而不斷增加,直至二○○二年底共有50多家。

  唐學元清楚記得,當時政府的管制措施還有進口商不能兼營批發商和零售商,換言之,進口商只能將食米賣給批發商,由批發商賣給零售商,一層層的管制,令所有的食米經營者,都不能控制市場。

  聚大行在一九五一年實施管制時已是19家食米進口商之一,當時的進口量排行第三,由於公司經營得法,生意不斷增加,始終保持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