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亨被控停牌駕駛不成立
圖:綽號「盲亨」的詹昌盛(資料圖片)
【本報訊】有多次交通違例案底、綽號「車神」的車壇猛人「盲亨」詹昌盛,今年初又因涉嫌於停牌期間駕駛在旺角與一名男子被捕。案件經審訊後,「盲亨」昨在屯門法院獲裁判官以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舉證,裁定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至於案中綽號「大D」的次被告謝明利,早前承認停牌期間駕駛等兩項控罪,案件將於本周末判刑。
五十歲的被告詹昌盛,早前被裁定各一項停牌期間及無第三保下駕駛罪名表證成立,押後至昨日屯門法院裁決。「盲亨」昨日聞判後面露笑容,離開法庭時表現得頗為神氣。
暫委裁判官陳慧敏裁決時指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舉證,證明被告當晚親自駕車,反之審訊時被告的姨甥承認駕車,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情顯示,今年六月二十四日案發當晚,有警員目睹仍在停牌期間的「盲亨」,駕駛藍色日產Serena七人車,停泊在旺角花園街九龍燒味扒皇餐廳門外,然後入內用膳。次被告隨後駕駛白色三菱車而至,與「盲亨」一同食飯,探員遂上前將兩人拘捕。
「盲亨」胞姊詹祝意女兒的丈夫、稱呼「盲亨」為「舅父」的外甥婿區浩棠(三十七歲)早前出庭作供稱,涉案的七人車為他外母所有,案發當日是他自駕七人車至九龍燒味扒皇餐廳外泊車,並把車匙放在餐廳的收銀櫃,及後與「盲亨」和數名友人在餐廳用膳。未幾兩名差人到餐廳與「盲亨」單獨對話,並聽到「盲亨」說:「唔好搞我呀,依啲唔關我事,你要(車匙)問番佢,因為係佢揸唔係我揸。」期後探員要求區交出鎖匙和打開車門搜查,並把「盲亨」拘捕。
控方說,警方事後拘捕「盲亨」並把七人車扣押,但區浩棠從未向警方表示自己才是七人車的司機;區解釋當日警方要求他交出車匙時,警方應該知道自己是司機,又稱「我唔可以教差人做嘢。」他亦曾和一名長輩討論案件,認為她會作合適處理,事後區指這名長輩是「盲亨」的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