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牙變「冇牙」 女文員索償
圖:女人貪靚去箍牙,想不到影響到工作
【本報訊】一名會計女文員希望能改善哨牙,於1999年光顧新蒲崗一名牙醫,牙醫稱可為她脫去小臼齒再箍牙。女文員接受脫臼齒矯型,但發現情況不理想,牙醫於2001年為她脫去4顆上顎門牙,以便讓牙肉小骨收縮後再以假牙矯型。不過,女文員認為牙醫當時並沒有解釋清楚便為她脫牙,令她飽受精神困擾,更因此在2004年要辭掉工作,至今仍需接受矯齒治療。女文員認為牙醫處理不當,遂入稟要求牙醫賠償201萬元。案件昨日在高院開審,女文員親自出庭作供。
指處理不當被剝四門牙
申索人為鄭曼姿(40歲),答辯人為醫生譚啟泰。據控方開案陳詞指,單身的申索人於案發時為一所建築公司的會計女文員,她自1997年起已在該處工作,且工作積極。答辯人譚啟泰於新蒲崗開設牙科診所。自1998年起,申索人發現自己有哨牙覺得不美觀,及後朋友指脫去小臼齒再箍牙可改善問題,她遂於1998年底找答辯人替她進行手術。答辯人表示要收費9000元。
一度長戴口罩遮蓋牙齒
1999年8月,答辯人替她進行手術,不過申索人認為效果並不理想,於是希望答辯人再替她進行手術去改善。答辯人遂稱要脫去4顆上顎門牙,以便讓牙肉小骨收縮後再以假牙矯型,並且需增加收費。但申索人指答辯人沒有清楚解釋清楚該個手術便替她脫牙,而且手術後申索人又發現並不理想,遂找其他牙醫再替她進行矯齒治療,至現時她仍需接受矯齒治療。
申索人稱受到此答辯人的手術影響,使她情緒低落精神飽受創傷。她又舉例指,2003年沙士時她長期帶上口罩,其實是要掩蓋牙齒。她又指此事影響她與同事的關係令她變得孤僻,更因此她於2004年5月需辭去工作,但情況仍未改善,她需接受心理治療。她認為答辯人需為此事負上責任,遂要求他賠償2,018,505元損失。
據開案陳詞指,申索人曾向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投訴答辯人,但他們卻表示申索人需從法律程序追討,她於2005年成功取得法援,並於2006年入稟高等法院要求答辯人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