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毅案餘犯今判刑


  圖:案中被告涉嫌串同「上海首富」周正毅欺詐中銀香港

  【本報訊】涉嫌串同曾被稱「上海首富」的周正毅、上海地產前董事龔倍穎等,在四年前收購建聯通有限公司(後易名上海地產)時欺詐中銀香港,涉款逾二十一億元的六名男女,包括上海地產一名前高層、中銀集團轄下的兩名前高層及三名律師,將於今午在區域法院判刑。

  案中首被告為正在服刑的龔倍穎(三十三歲),龔最早認罪並在審訊時以污點證人身份頂證其他被告。其他被告則包括上海地產前財務總監Habibullah Abdul Rahman(四十四歲)、中銀國際亞洲有限公司前董事經理吳思煒(四十四歲)、前副總裁林麗珠(四十一歲)、顧愷仁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顧愷仁(五十四歲)、范楚文(四十一歲)及的近律師行合夥人黎壽昌(四十七歲),六人經審訊後被裁定共兩項串詐及一項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罪名成立。

  辯方早前求情時均力陳眾被告在其業界具有很好的名聲和地位,因是次定罪已弄至一無所有,同時提到有關違反上市公司條例的事件,在部分國家如英國並不構成刑事罪行,鑑於情況特殊,求予以輕判。

  早已認罪的周正毅前女助手龔倍穎的代表大律師艾勤賢求情時表示,現年三十三歲的龔出生於上海,二○○○年受聘於周正毅加入上海農凱集團,同年受周指示來港跟進涉案的借貸收購計劃。大律師稱,龔在事件中只是受薪為公司辦事,並無其他個人利益。同時她在本案中擔任「金手指」,其證供成為控方主要的有力證據,加上她已還柙逾十六個月,望法官予以輕判讓她早日返回內地。

  另外,大律師艾勤賢及代表第六被告黎壽昌,及第七被告顧愷仁的兩名英國御用大律師Edmund James Lawson和Collingwood Thompson,求情時均表示,有關違反上市公司條例的事件在不少國家如英國都並不構成刑事罪行,除非案件涉及龐大數量的受害人,案件是次被定罪的情況特殊,令他們深感震驚。

  而在本案中並沒有任何一方存在金錢損失,加上眾被告因事件已喪失事業、金錢和地位,已弄至一無所有,求法官輕判甚至採取緩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