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佳襲警案今一審宣判


  圖:楊佳殺警重案臨近宣判,但民眾對這個普通青年何以拚死殺警的疑惑仍難以消解(網上圖片)

  【本報上海三十一日電】記者經多方渠道獲悉,楊佳襲警案將於九月一日上午十點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C101法庭一審宣判。

  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網站的「開庭排期」上,公布了楊佳案(案號:2008滬二中刑初99)的宣判時間和地點,審判長為王智剛。此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的規定(第一百六十三條)。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不包括法定休息日),因此,明日的宣判時間在法定時限內。

  七月十七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故意殺人罪起訴楊佳,並於八月二十六日開庭審理。當天的審理因為沒有開放媒體進場,並未向公眾發放旁聽證而備受爭議。上海政法系統多名人士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該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因為楊佳一案社會影響巨大,可能會涉及到死者和楊佳本人的隱私和公安內部的國家機密,所以不安排公開。

  但該法律同時規定,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布不公開審理的理由。但當天開庭後,法院未有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告知不公開審理的理由,這成為不少人質疑的焦點之一。據了解,當天的庭審一直進行了六個小時,庭審結束後,法庭沒有當庭宣判,也沒有公布案件爭議焦點和審理情況。庭審過程中,只有上海電視台被允許進入拍攝資料畫面,但庭審結束後,錄像帶即被妥善保存,以防外泄。

  內部人士透露,此案的審理有多名重要官員旁聽。當天法院門口的門衛手裡握有一張車牌號碼表藉以核對哪些車輛可以允許駛入。

  今年七月一日上午,楊佳攜帶刀具等竄入上海市閘北區政法大樓,在多個樓層先後突然襲擊毫無防備的公安,致六名民警死亡,三名民警和一名保安受傷,楊佳被當場擒獲。到案後,他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無絲毫悔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楊佳的犯罪情節嚴重程度,如不出意外,很可能一審判處死刑,但楊佳還有向上級人民法院上訴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