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祖父為何敢在科場舞弊\汪金友
一八九四年魯迅十三歲的時候,他的家裡發生了一件大事。魯迅的祖父周福清,因為在「高考」中為自己的兒子和親友舞弊,被光緒皇帝判處「斬監侯」。在省城監獄度過七個春秋,到一九○○年刑部大赦,才得以出獄。祖父的下獄,再加上父親的牽連病故,使周家彻底破落。這一系列的變故,也給少年和青年的魯迅留下了刻骨銘心的創痛,甚至影響到他對人生之路的「別樣」選擇。
一八七一年,魯迅的祖父周福清赴京會試,中貢士,殿試獲第三甲第十五名,欽點翰林院庶吉士。後來又做了金溪知縣、內閣中書等。這也是周氏家族棄耕經商、踏入仕途的最大輝煌。一八九三年農曆除夕,魯迅的曾祖母戴老太太以七十九歲的高齡溘然長逝。周福清接到電報後從京城急返,回家服喪。
第二年秋天,浙江舉行鄉試。周福清的兒子,也就是魯迅的父親周伯宜,雖然以前屢試不第,但這次仍然準備再考。另外還有周家的五戶親友,也均有人應試。他們打探到主考官殷如璋是周福清的同榜進士,便湊了銀錢一萬両,懇求他去賄賂考官,以求中舉。周福清雖知此事不妥,也曾躊躇不決,但最後還是心存僥倖,決定鋌而走險。於是,他給殷如璋書寫親筆信一封,內附銀票一萬両。
當時考官出京,為防舞弊,不准會見親友,不准外出拜客,不准收發信件。到地方後,更要處處受到考試監督官的監督。周福清想,京官南下赴杭,必取道蘇州,思忖再三,於八月三十一日帶僕人陶阿順到蘇州專候。九月七日,殷如璋的船隻抵達蘇州,停泊在閶門碼頭。周福清隨即差陶僱小船,設法靠近殷的官船,將信送上。恰巧副主考周錫恩在主考船上聊天,殷接信後,不便拆閱,擱於茶几,仍與副主考敘談。也合該出事,素來辦事精明的僕人陶阿順,唯恐銀票有閃失,高聲嚷道:「信裡有萬両銀票,怎麼不給一張回條?」殷為示清白,將信交周錫恩啟閱,於是案發,一直驚動了朝廷。雖然浙江一些官員以周福清「一時糊塗,聞拿畏罪,自行赴縣投首」等理由,盡量為其減輕罪責,但光緒堅持對周福清施以重刑,很快就下了一道諭旨:「周福清着改斬監候,秋後處決,以肅法紀而儆效尤。」
我兩次去浙江紹興魯迅故居參觀,兩次都聽講解員講起周家這段不太光彩的往事。在紹興魯迅紀念館編印的一份《魯迅故里》資料中,對魯迅這場家庭變故也作了詳細記載。魯迅的祖父周福清,也算是一個聰明人,可為什麼會幹出這樣的傻事?可能,他的望子成龍之心太切。為了兒子的前途,便忘記了法律,忘記了規則,忘記了道德,忘記了公平,忘記了周圍有很多雙眼睛。其實到現在,也有不少這樣的人,為了給自己的兒女謀個好前途,便託關係,走後門,不擇手段,四處活動,甚至以身試法。
可能,他的心理出現嚴重失衡。總是用懷疑的、灰暗的、絕對的眼光看待一切。無論誰的兒子中了「舉人」,誰的兒子考了「進士」,誰的兒子進了「衙門」,他都說那是因為「上邊有人」,或者「花錢活動」。所以自己遇到事的時候,也去「找人」和「活動」。
可能,他過於相信金錢的力量。的確,有人說金錢「危可使安、死可使活,貴可使賤,生可使殺」(《錢神論》)。因此在周福清看來,一萬両銀票,絕對能夠打通一切關節。「低分」也能變成「高分」,「一般」也能變成「重點」,「無能」也能變成「有能」。可能,他太高估了自己的「算計能力」。很多人在設計自己的「活動方案」時,都會覺得天衣無縫。同榜進士,沿途守候,單獨約見,信中藏金,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這不是眼看就可大功告成嗎?可誰知萬裡有一,一個沒想到,便毀了一生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