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沉船「南海一號」之謎縱橫猜/朱育友


  圖:在廣東海上絲綢之路博物館水晶宮靜待解謎的「南海一號」劉培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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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沉船「南海一號」之出水,是舉世矚目的水下考古重大發現。沉船的來龍去脈,在中國有關部門的清理、公布之前,還是待猜之謎。

  網上有人提問:此船是哪裡造的船?船主是什麼人?這兩條謎比較好猜,古代中國造船與南海諸蕃國造船有明顯區別:中國船多為杉松所造,而杉松不生長熱帶,諸蕃無此船材。他們造船多用其地所產堅木。中國船底艙有分槽設備。分槽的優點是萬一船艙漏水,進水只限一槽,不會蔓延全船,修理也較易。分槽是中國造船業首創,近代西方始有採用此法,古時蕃船無此設備。中國大船必有八櫓小船伴隨,海上無風時,小船為大船前導,以搖櫓牽動大船;萬一大船出事,小船便成為救生艇。蕃舶沒有隨伴小船。諸蕃造船也有其特點,他們一般不用鐵釘,而是以桄榔鬚之類的纖維物擰絞成為繩索,而繫縛船板,外塗以橄欖糖,糖乾甚堅,入水如漆。歷唐、宋、元、明諸代文獻,所記蕃舶的構造,皆是如此,直至屈大均《廣東新語》描寫明末來粵蕃舶,仍無改變,只是在橄欖油之外,增添瀝青、泥油等物加固船板接縫而已。《新語》推測蕃舶不用鐵釘原因,是嫌鐵釘浸水容易鏽壞,又怕鐵質之物影響羅盤指南針之準確性。《新語》作者屈大均是番禺人,而且曾親自登臨洋船,其言應當可信。蕃舶不用鐵釘,不耐風浪,所以安全性不及中國船,中國造船不用此法。現在沉船已經出水,有機會觀察實物者諒已一目瞭然。

  如果是中國造的船,船主一般應該是中國人;但也偶有例外。如唐人劉恂《嶺表錄異》記載有「波斯家」在「廣右」用柯木造船的事。又如宋、元之際定居泉州的阿拉伯人蒲壽庚擁有龐大遠洋船隊,所有的船都是中國造的。又如柬埔寨吳哥城巴雲寺有浮雕古真臘國海舶圖,經李約瑟考證,圖中的真臘國海舶乃中國所造。至於蕃舶有沒有中國船主?文獻無徵,不能亂猜。

  「南海一號」上發現有南宋銅錢和大量宋瓷及鐵器等宋代傳統出口商品,較多人猜想它是宋代沉沒的商船。這種推測既有實物憑證,也有史料支持。宋朝極為注重對南海諸國貿易,早從北宋初年,朝廷就派遣宦官八人攜帶詔書金帛,分赴南海諸國招徠貿易,繼而陸續開放明州、泉州、廣州等等多處商港,設置各港市舶司,專管對外貿易及稅收事務。宋朝對外貿易有兩種方式,一是官方對官方的貿易,稱為「朝貢」。

  諸國運來之物稱為「貢品」,無非是專供宮廷享用的奢侈品,諸如珠寶、犀角、象牙、香料、藥材和珍禽異獸。朝廷回報諸國之物品叫做「回賜」,賜品除有經濟價值的物品如金銀絲綢瓷器等所謂「器幣」之外,還會配上不屬經濟性質的印綬、衣冠、旌旗、鞍馬。二是民間貿易,有從諸國遠來貿易的蕃舶,也有中國商人所造遠航海外貿易的海船。

  每年中外船舶往來皆有定期,一般是夏至節後,蕃舶便紛至沓來,雲集於宋朝各商港,做完買賣,於十月之後啟程回航,中國海船有大有小,航程有遠有近,皆在十一月、十二月出海,遠程有前往印度、阿拉伯等地的,往返一次約需兩年。短程者只到東南亞,隔年就可回國。船舶出入之所以必有定期,一是要利用季候風可以順風相送,二是為了避免南海多颱風的夏季在海上航行,以減少風險。但南海航程除了颱風之外,還有其他風險,如東京灣的崑崙海,海南島以東的七洲洋,都被航海者視為畏途,尤其是七洲洋不僅海流湍急,波濤洶湧,且多暗礁,最著名的險礁是萬里石塘,船舶誤觸者無一倖免。所以古時航海者有「上有七洲,下有崑崙,針迷舵失,人舟孰存」的諺語。其時航程雖多風險,然而利之所在,中外船舶還是帆檣交接,頻繁往來。宋朝各港,主要是明州、泉州、廣州三大港市舶司每年都從往來船舶徵收得巨額稅款。如南宋高宗紹興年間,市舶司稅收最高年份達二百萬貫(錢),成為朝廷財政的重要來源。從稅收之巨,可以推想船舶往來之多。宋朝時代南海交通如此輻輳,航程又諸多風險,船舶出事,並不罕見。「南海一號」又有宋錢宋瓷作證,猜想它是宋代沉船,猜中的可能性應該較高。

  據報道,最早發現沉船的英國打撈公司當事人,當時從船上發現大量白銀和一條金腰帶,他們認為宋朝不允許白銀出口,而金腰帶可能來自蒙古,因而推斷此船是元代沉船。元朝與南海諸國貿易也相當興盛,海上交通也很頻繁,猜想沉船是元代之物也不無可能,但說宋代不允許白銀出口和金腰帶可能來自蒙古,卻與史實扞格不合。

  宋朝並非絕對不允許白銀出口,宋初外貿政策是:「凡大食、古邏、闍婆、占城……並通貿易,以金銀、緡錢、鉛錫、雜色帛、瓷器、市香藥、犀象、珊瑚、琥珀、珠寶、鑌鐵、鼊皮、玳瑁、瑪瑙、車渠、水晶、蕃布、烏樠、蘇木」(《宋史•食貨志》)。北宋諸帝如真宗、仁宗、神宗皆曾以大量白銀「回賜」諸蕃(詳見《宋史•外國傳》)。南宋偏安一隅,礦冶衰落,但南宋高宗紹興二年(一一三二)占城國來貢,仍答以綾錦、銀、絹,南宋孝宗淳熙五年(一一七八)三佛齊國來貢,也「回賜」綾錦羅絹、白銀二千五百両(均見《宋史•外國傳》)。南宋禁止白銀出口,是孝宗淳熙九年(一一八二)九月開始,其時才有詔令:「禁蕃舶販易金銀」。在此之前的數十年,白銀出口是無禁的。禁令之後,依然有白銀外流,《宋史•食貨志》云:「南渡,三路舶司歲入固不少,然金銀銅鐵,海舶飛運,所失良多,而銅錢之洩尤甚。法禁雖嚴,奸巧愈密。商人貪利而貿遷,黠吏受賄而縱釋,其弊卒不可禁。」元朝禁銀出口比南宋更為嚴厲。元世祖初定南宋,即於至元二十年(一二八三)、至元三十年(一二九三)兩次詔令禁止以金銀與舶商貿易,並立為法律。《元史•刑法志》詳記法律條文云:「諸市舶金銀銅錢鐵貨,男女人口,絲錦緞匹,銷金綾羅、米糧、軍器等不得私販下海,違者舶商、船主、綱首、事頭、伙長各杖一百七,船貨沒官」。元朝不但禁止白銀出口,而且其時貨幣皆用紙幣,即「至元寶鈔」,實際上也無白銀可供貿易。英國打撈公司當事人因為「南海一號」有白銀而推斷該船不是宋船,認為是元船,簡直是本末倒置。金腰帶是宋朝官員服飾,但北宋、南宋皆經常用於「回賜」諸蕃貢使,幾乎成為定例。有時貢使不滿足常賜而要求增加購買,朝廷也允如所請,一般金腰帶是鎏金的,朝廷有時還特製渾金腰帶賜予貢使。另據陸游《老學庵筆記》,金腰帶還曾濫用到可以買賣,一件由宮廷發出的空白未填姓名,可以領用金腰帶的執照,只賣五百千(錢),陸遊說「雖卒伍屠沽,自一命以上皆可得之。」舶商腰纏萬貫,要出五百千(錢)購買一條金腰帶真是太容易了。

  元朝卻少用金腰帶,僅有四品官員用塗金「荔支」偏帶,其他品官皆不用,更絕無以金腰帶「回賜」貢使,或可買賣金腰帶之事,所謂金腰帶來自蒙古的說法不知何據。我想沉船上的金腰帶如果形狀與宋朝金腰帶完全不同,也不排除是舶上蕃商從本土打造的飾物,以之作為沉船斷代,是不足為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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