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婚廣告話今昔/文 佳

  內地許多報刊都闢有徵婚廣告欄目,如果有人還保留着二、三十年前的報刊,可以直觀地比較一下近三十年來徵婚廣告的演變,從中會得到一些啟示。

  這是刊載在一九八一年一月某報上的一則報紙徵婚廣告:「求婚人丁XX,男,未婚,四十歲,身高一米七。曾被錯劃為右派,已糾正。現在四川江津地區教師進修學院任數學教師,月薪四十三元五角」。這則廣告附有徵婚者的照片,內容實事求是,態度誠懇,在相貌、收入等一些外在條件方面,沒有渲染或淡化。

  到了九十年代,徵婚廣告出現了變化,身高、長相、經濟基礎、學歷背景等成為徵婚的首選條件,物質條件躍身成為情感的前提和基礎:如「某男,三十五歲,體健,身高一點七五,留美碩士,現在紐約供職,年薪十萬美金。尋能歌善舞、俊美秀麗、本科以上,願到美國生活的國內小姐……」;「某女,二十一歲,一點五九米,未婚,大專,國營科室管理幹部,漂亮聰慧,氣質佳。覓二十一至三十歲,一點七零米以上,體健貌俊,經濟雄厚的海外男友……」

  時至今日,報刊上的徵婚廣告林林總總,請看兩例:「傾倒眾人女三十六歲 ,體健未育富有,長期得不到快樂,感情空虛,尋體健懂情男交往,體驗浪漫情懷」;「柔情女四十五歲,性格溫順,前夫富商遇離,雖獲錢財補償,但心理不平衡,內心苦悶,情感得不到宣洩,尋體健懂女人心思男交友給她安慰,絕不讓你失望」。充滿暗示、曖昧的字眼,明眼人都看得出,可能徵婚是假,騙錢是真。  

  月前青島某報出現了一則引人注目的整版徵婚廣告,以粉紅玫瑰做底圖,大標題是:尋覓伴侶,共度愛河。徵婚者年近三十歲,全國重點名牌大學畢業,個人全資公司是全國知名大公司,喜愛運動,身體健康,以天倫之樂為人生最大快樂。對應徵者的要求是「年齡在二十二至二十六歲之間,身高一點六零米以上」,「健康、大方、有氣質、誠實、善良、正派」,大專以上學歷,無重大感情史;父母無離異,成長環境正常。

  廣告提示說:面談時必須由父母或師長或朋友陪同,無人陪同恕不接待,還需「攜帶身份證明和戶口本原件」。對於能進入面談的應徵者,包括機票、食宿等都可以統一報銷,頗有廣告天下求淑女的意味。

  一般徵婚廣告,徵婚者大多隱身幕後,真人不露相,但是不久前,一名自稱要做「中國搖滾領袖」的廣西男子毛傑東現身北京街頭,上演了一場別開生面的「徵婚秀」,令人大開眼界。

  在王府井步行街,毛傑東一身西裝革履站立在徵婚廣告牌旁,他的擇偶要求是:范冰冰的外形,徐靜蕾的才華,林志玲的可愛,楊惠妍的財富和一千萬到一億的資產,自稱其徵婚資本是他的外形、創意和名氣,並堅信自己「一定會走紅」。許多路人經過都掩面而笑,認為是天方夜譚,也有人視之為男版的「芙蓉姐姐」。

  有論者表示,徵婚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那種不談物質,不談感情的謹慎姿態,到九十年代那種先談物質,後談感情的世俗姿態,再到二十一世紀那種享受物質,遊戲感情的放縱姿態,以至利字先行,靠徵婚來炒作的功利姿態,變化不可謂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