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入稟港高院禁動用洗黑錢戶口/


  歐文龍6億資產料充公

  圖:歐文龍已被判囚二十七年

  【本報訊】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右圖)早前在澳門終審法院被判五十七項受賄及洗黑錢等罪名成立,判囚二十七年,受賄所得悉數充公。由於歐文龍利用親友及同黨,透過他們開設的空殼公司,於香港及海外開設一百三十個銀行戶口,並存入高達六點三七億港元的賄款。澳門政府遂於日前入稟本港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布聲明,禁止任何人動用這些戶口的資產,及將貪污得益和有關財產歸還予澳門政府。

  申索人為澳門特區政府,答辯人分別為歐文龍、其妻陳明瑛、父親歐榮光、胞弟歐文富、弟婦歐陳華彩、同黨李良志、林偉、譚潔儀、吳福,以及由歐文龍控制,在海外駐冊的四間空殼公司。

  本港相關戶口39個

  據入稟狀顯示,歐文龍於二○○二年至二○○六年間,利用其職權,收取多間工程公司巨額賄賂,以換取歐批給牽涉之投標工程項目。入稟狀稱,歐利用其餘答辯人,去清洗該筆貪污得來的巨款。其清洗方法為利用該些答辯人在外國註冊一些空殼公司,再利用該些公司,於本港包括滙豐、恒生等多間銀行開設三十九個戶口,且分批存入該些賄款,期間歐文龍會陪同該些答辯人一同前往銀行開設戶口存錢。雖然歐文龍並沒有持有該些戶口,但實際的控制權則在歐的手中。

  另外,歐又以他人名義於香港開設兩個保險箱,儲存貪污得來的現金、首飾及名表等。入稟狀稱,歐又利用其他答辯人,在海外的銀行如Royal Bank of Scotland in London、Barclays Bank PLC等開設近一百個戶口,並透過早前在香港開設的戶口,把該些賄款轉往海外的戶口處,以避過追查;另外歐又透過香港公司購入英國倫敦一個價值七千萬元的物業,及購入澳門蘆苑單位及兩個車位等。

  已凍結八千萬財物

  據入稟狀顯示,涉及該一百三十個戶口及兩個保險箱的財物,總數約有六點三七億港元,當中約有二點三六億早已轉往歐在英國的戶口。入稟狀稱,自二○○六年十二月,澳門與香港的廉政公署展開聯合行動,成功搜查涉及擁有歐的賄款之保險箱,並凍結了其總值八千萬元的財物。入稟狀表示,自澳門法院將歐文龍定罪後,已向歐的財產稟下充公令,故此涉及此案所有戶口的財物,亦應被充公。

  入稟狀稱,歐文龍明顯違反了其作為澳門高官的職責,該些貪污得來的款項應該為澳門政府的財產,而其餘答辯人開設的戶口,實際亦為歐所控制,亦應被查封,並把款項歸還澳門政府;因此澳門政府要求本港高等法院頒布聲明,表明該些戶口的財產實則為澳門政府擁有,要求歐文龍等人交代所有戶口的帳目,並阻止任何人動用歐文龍在香港及英國的銀行戶口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