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豐明八成回購雷曼ELN
圖:大新銀行同意以八折回購去年八月五日或以後銷售的雷曼股票掛鈎票據 (資料圖片)
【本報訊】大新及豐明銀行與監管機構達成和解協議,同意以八折回購去年八月五日或以後銷售的雷曼股票掛鈎票據(ELN)。在不承認責任的前提下,兩間銀行將向合資格的雷曼票據投資者作出賠償,合資格客戶約五百二十九名,涉及本金總額逾二億六千萬元,而今次回購預料共涉及七千二百萬元賠償。由於大新和豐明同意回購,證監會和金管局不會向兩間銀行採取執法行動。
雷曼事件又有新進展。證監會和金管局昨日宣布,大新及豐明銀行同意,在不承認任何責任下,同意向合資格客戶回購雷曼定息保本票據,回購價相等於客戶最初投資本金的八成。
早前和解者可補回差額
根據回購建議,約五百二十九名個人客戶於去年八月五日或以後透過大新和豐明購買雷曼票據,他們均屬合資格客戶,但不包括之前已達成索償和解的客戶。此前,大新與豐明已經自願與八成七的合資格客戶,約四百六十二人,達成和解協議。但如果他們得到的賠償不足八成,兩家銀行將會向他們支付特惠款項,補回差額。
證監會和金管局稱,這次建議是基於七月底,當局要求銀行加強投訴處理程序。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表示,解決方案為客戶提供合理補償,協助恢復投資者信心。金管局副總裁蔡耀君說,回購建議令投資者毋須面對冗長的法律程序;金管局相信,這項解決方案既合理且務實,符合投資者及公眾的利益。
蔡耀君表示,目前仍有五千幾名在不同銀行買了雷曼ELN的投資者,未獲賠償,涉及總額約六十億元。亦有其他投資者,買了與雷曼相關的結構產品,包括星展結構債券Constellation系列,以及大摩精明債券的索償,仍未解決,共涉及約八千人,總額有二十四億多元。
至於七月時十六間銀行提出的雷曼迷債回購方案,若有投資者不接受方案,金管局將為他們加強投訴處理程序。蔡耀君說,選擇以去年八月五日起開始計算回購,這是金管局、證監及大新豐明三方面同意的,將來其他銀行若提供產品回購時,不代表要以這日期為計算起點。
由於大新和豐明同意提出回購建議,且一直遵從證監會七月二十二日發布的迷你債券協議的條款,因此,證監會將不會就雷曼定息保本票據的銷售,根據證監會《操守準則》向兩家銀行或其董事、高級人員或職員採取執法行動。金管局亦已通知大新和豐明,對於兩家銀行銷售雷曼定息保本票據的個案,若客戶已接納回購建議或特惠款項,金管局不擬就這些個案,對兩家銀行的主管人員及有關人士採取執法行動。
金局已處理75%雷曼投訴
另外,本港有關雷曼相關投資產品的事件已發生逾一年,自金管局及證監會介入調查,以及今年中推出迷債回購方案後,至今已處理約四分之三的投訴個案,部分已進入紀律程序。為配合已完成處理的投訴逐漸增加,金管局昨日宣布推出新的投訴統計資料,以增加紀律程序及處理投訴的透明度。在新的附表中,以《證券及期貨條例》和解協議解決的投訴個案,以及和解下的加強投訴處理程序下的投訴個案,將會分別公布。
截至周二為止,金管局已有一萬二千九百二十五宗個案經過和解協議解決,另有四百七十一宗個案透過投訴程序解決,加上另有二千八百四十六宗因證據不足以採取紀律行動的個案,合計已完成處理一萬六千二百四十二宗投訴個案,佔總數二萬一千七百七十宗約七成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