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滅門案疑因錢作怪

  【本報實習記者李銳北京十一日電】今日上午,北京大興滅門案的被害者李漢朝一家六口在大興殯儀館火化,作為被害者的兒子、親屬同為犯罪嫌疑人的李磊未到場送別。據內地媒體報道分析,拆遷款支配問題可能是北京大興滅門案的主要原因。

  據媒體報道,犯罪嫌疑人李磊從小就不愛說話,幼年曾有過小偷小摸的經歷,後被父親暴打,甚至有過被吊在門上、樹上打的經歷。

  李磊與妻子之間又存在很大差異性。妻子王美玲說話辦事利落爽快,肯吃苦,又能幹。她從一個普通的打工妹做到理髮店的老闆,理髮店拆遷後又一步步成為安利的高級銷售人員。在工作上可謂小有成就,相比之下,李磊在商場上卻屢戰屢敗。

  李磊在07年做生意時賠了十幾萬元,這也是矛盾深化的重要原因。據報道,當時王美玲拿出了七八萬元支持李磊,李磊在向父親要錢時遭到了拒絕。結果生意失敗,李磊背上債務。父母的影響與妻子的強勢,構成了李磊對「家庭積怨」的基本解釋。

  媒體分析,六百萬的拆遷補償費為李磊家庭關係帶來了巨大衝擊。因為拆遷後,數百萬元拆遷款的處理一直是由父親李漢朝決定的。李漢朝用幾百萬的拆遷款買了五套住房。儘管李磊是家中唯一長子,李漢朝對其並不信任,李漢朝曾說:「李磊這孩子不好好過日子,多要房子不留錢就是怕孩子亂花,把錢糟了。」據李磊家原居住地天宮院村主任馬長海介紹,村莊裡因土地承包、房屋出租等引起的兄弟間、父子間的糾紛很多。他說:「鈔票面前,人全沒了良心。打官司成了家常便飯,法院曾被前來告狀的村民擠滿,根本無法受理,哪還有什麼親情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