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不宜廣告\李若梅

  未知大家最近有否留意一個新的電視廣告:一對母女走進某醫藥和健康食品連鎖零售店,帥哥售貨員熱情招呼。年約六、七歲的小女孩甲向觀眾說:「佢(指那帥哥售貨員)對我媽媽好好㗎。」這時,帥哥售貨員遞給小女孩甲一根棒棒糖,她隨即對觀眾說:「不過佢對我仲好呀。」鏡頭一轉,小女孩甲見到帥哥售貨員遞棒棒糖給另一個小女孩乙,於是說:「原來佢對個個都咁好㗎。」然後竟然走上前搶走小女孩乙的棒棒糖!

  在廣告結束時,小女孩甲對着鏡頭說:「我有小小鍾意咗佢呀!」這廣告沒有暴力沒有色情沒有粗口,可是卻絕對「兒童不宜」,因為它不但讓一個小女孩談情說愛,而且讓她用暴力去對付「情敵」!前者已經很不恰當了,但後者更可怕,它在告訴小孩子,全世界的人只能待我好,全世界的好東西只能歸我所有,誰要是也擁有,就搶回來!這廣告所傳達的醜惡訊息,首先就荼毒了拍此廣告的那個小女孩,然後荼毒所有看此廣告的小孩子。請廣告從業員們不要再把我們的後代培育成小魔怪了,你們也會自食其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