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憲制能治「民主狂犬症」\□黃熾華

  「民主的狂犬症」,是美國哈佛大學教授、著名民主政治理論家亨廷頓(P.Huntington)在1975年發表的《美國的民主危機》中,批評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美國自由主義者各種表現所使用的詞彙。當時流行的「民主平等主義」造成了美國政府管治能力削弱,國力每況愈下的混亂局面。亨廷頓的批評,與今天香港的狀況比較,有極相似之處:香港式的「民主狂犬症」愈演愈烈,故必須尋找療救的藥方。

  借鑒美經驗

  先回顧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美國自由主義者鼓吹什麼?六十年代初,自由派於大戰後首度控制政府。自由派一反五十年代的安定、繁榮和傳統、道德價值觀,大肆鼓吹「反傳統」、「反權威」、「反倫理」、「反制度」,「人人應參與政治」,「人人參與政府的決策」等等,於是出現危害美國民主政治的各種風潮。結果使政府變得無能,難以駕馭社會出現的各種複雜局面,GDP由五十年代佔世界的40%─45%至六十年代末下降至20%─25%,國力衰落,外交挫敗,科技停頓。亨廷頓教授形容這是沒有受制約、各人和各利益集團為私利而貪婪的「民主狂犬症」,使美國社會陷於驚濤駭浪、岌岌可危之中。

  用這種情形比照香港,歷史有相似重複之處。港英統治一百五十多年,沒有人敢要英殖民統治者給與香港民主政治。港督、立法會委員都由英女王空降,由港英當局委任。只是到了香港快要回歸中國的前兩年,末代港督彭定康才別有用心地進行「政改」,為中國在香港行使主權而安下各種釘子,摻下一批沙子。中國政府比英國更理解港人對民主的訴求,在《基本法》中,第一次寫上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最終達至普選產生的民主目標。中央政府定下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

  一些人以為有機可乘,或沉渣泛起,或私利相投,紛紛組黨或結合成團體。其中以社民連、民主黨、公民黨結成的「泛民主派」最典型,在香港回歸十二年來,高叫「民主」口號,要求民主「一步到位」,妄圖奪取香港特區政府權力。在未實現之前,煽動、組織反中亂港各種遊行,找各種藉口反對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煽動大學校園學生騷亂,支持「藏獨」,搞反對中央政府的什麼「國殤」活動。

  種種無法無天的「民主狂犬症」發展到今日,要以「五區請辭」、「公投」向中央政府施壓,妄圖推翻全國最高權力機關定下的民主普選時間表,達到明修「民主」棧道,暗度「奪權」陳倉的目的。

  憲制是良方

  在反對派的干擾下,香港特區政府成弱勢政府,施政從不順暢,「一國兩制」落實困難重重,經濟措施議而難決,嚴重影響香港的繁榮穩定。怎麼辦?看看美國的經驗:以里根為代表的保守黨八○年上台,採取一係列措施撥亂反正。其一,理論上劃分保守黨和自由主義的差別。里根政府把「阻嚇犯罪,保護善良」作為施政目標之一,結果從八二年開始,罪案開始下降。其二,美國能維持社會多元政治下的長治久安是法律權威。而司法權威是多元社會的最高準繩。其三,認定美國制憲的先賢所囑,將國家最高主權寓於憲法成文的法律中。其四,澄清了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的界限:思想自由是絕對的應受尊重,言論自由因影響了別人和社會,因而是相對的應予約束。里根政府在位八年,美國社會穩定了,施政順利了,傳統良好道德發揚了,生產上去了(GDP增加了25%),失業率降至5.1%,科技發達了,國力強盛了!美國的經驗證明:憲制下規定的法律,是長治久安的基石。

  香港《基本法》的制訂以及人大常委會有關香港民主選舉的時間、規定,具憲制的法律效力:第一,確保香港在一國的主權前提下實施兩制;第二,平衡了各派政治組織的利益;第三,維護着香港的繁榮穩定;第四,是香港長治久安的基石。社民連和公民黨策動的「總辭」和變相「公投」,是諸種「民主狂犬症」的一次最瘋狂的表演。治療它只有堅持《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有關普選的規定。如果社民連等組織拒絕此鐵定療方,再癲狂下去,就只有自食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