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醉駕大案開庭
圖:受害者家屬控訴張明寶罪行 (本報攝)
【本報記者賀鵬飛南京二十七日電】因醉酒駕車造成5人死亡、4人受傷的南京「630」特大交通案27日在南京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檢方指控肇事司機張明寶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並要求法院予以嚴懲,辯方律師則稱張明寶存在「過於自信的過失」,希望法院從輕出發。不過鑒於案情重大,法院並未當庭宣判。庭上,張明寶大聲痛哭,不斷向受害者及其家屬道歉。受害家屬則表示,不會原諒張明寶,呼籲法院判其死刑。
庭審於上午9時30分開始,提起公訴的南京市檢察院首先出示了大量視頻和文字證據,還原「630」特大交通事故的現場。證據顯示,今年6月30日晚,身為個體施工隊負責人的張明寶在南京市江寧區東山街道金盛路醉酒駕駛一輛別克轎車,在超速行駛的情況下先後撞上9名路人和6輛機動車,共造成5人死亡、4人受傷,死者當中包括一名孕婦。
辯論焦點集中犯罪性質
控辯雙方辯論的焦點集中在張明寶的犯罪性質上。檢方認為,張明寶明知醉酒駕車違法而且會危害公共安全,也知道案發當天的飲酒量超過自己所能承受的酒量,在此情況下仍然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後繼續駕車衝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其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因此,其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應該據此追究其刑事責任。
張明寶的辯護律師則表示,張明寶患有肝硬化,飲酒後控制能力會減弱,而且案發現場沒有交通信號燈,缺少對過往車輛的提醒。張明寶沒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只是因為案發當晚吃飯的地方離家較近,路況熟悉且過去有過酒後駕車的經歷,因而其行為屬於「過於自信的過失導致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同時,張明寶歸案後悔罪態度較好,積極對受害者進行賠償並獲得部分受害人原諒,應該對其從輕處罰。
案情重大擇日判決
張明寶在自我辯護時落淚向受害者及其家屬連說對不起。就在此時,坐在旁聽席上的一名受害者家屬情緒激動地高聲喊道:「現在說對不起也太遲了吧。」此外,張明寶還希望法院考慮到他歸案後認罪態度比較好、以前對社會沒有危害和對國家作過貢獻等因素予以從輕處罰。
庭審持續約2個小時,法院並未當庭宣判。主審法官沈曉蓓表示,鑒於案情重大,法院將組成合議庭,與審判委員會進行協商後再擇日判決。
庭審結束時,張明寶大聲痛哭,不斷向受害者及其家屬鞠躬道歉。不過一些受害者家屬並不領情,大罵張明寶及其辯護律師。受害人鄭琳的父親鄭傳潤在法院門口高舉其女兒女婿的結婚照,一再表示不會原諒張明寶,也不會接受道歉,如果法院沒有判處其死刑,他將會繼續申訴。鄭傳潤的女兒鄭琳和女婿康偉東都在「630」特大交通事故中喪生,其中鄭琳已懷有身孕。
有法律界人士預計,張明寶最終判處死緩的可能性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