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智力易暴力體罰非良方
中國人傳統相信「棒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的說法,相信不少人小時候曾經因頑皮或犯錯而嘗過「藤條炆豬肉」的滋味。現在不少家長仍視體罰為管教子女不二法門,但有研究指出,體罰會影響兒童智商,可能會「越打越蠢」或長大後變得暴力。本港已禁止教師對學生施以體罰,但未有就家長體罰子女立法,虐兒案件偶有發生。到底體罰是否教子良方?而立法又是否良法呢?
港80%家長曾體罰子女
香港防止虐待兒童會的調查發現,逾80%家長曾經體罰子女,逾60%中學生曾經受體罰皮肉之苦。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的調查亦發現,愈年幼的兒童,受到體罰及暴力對待的比率愈高,逾36%的小學生於過去一年曾被體罰,如用手、皮帶、藤條打屁股、手和腳,更有19.7%的小學生過去一年曾受到較嚴重的身體暴力,如掌摑、箍頸、扯頭髮、故意燒傷或燙傷,被父母用刀或利器指嚇等。
不少歐洲國家已立法全面禁止對兒童體罰,如奧地利、芬蘭、德國、瑞典、丹麥等。不過,亦有國家考慮恢復體罰,如日本、英國。英國雖然在1998年通過法律全面禁止體罰,但2006年起再次讓教師有懲罰不規矩學生的法定權力。至於日本,一直禁止教師體罰學生,但鑒於學校暴力日益嚴重,日本政府於2007年初提出容許學校施行體罰的建議,但當地教師恐怕遭到家長指控,目前仍無法對學生採取嚴厲措施。
星洲准笞刑 韓限形式
在新加坡、韓國以及美國的21個州則允許體罰。在韓國,教師可體罰違紀學生,但同時規定了實施體罰的形式,如對男生只能打臀部,女生只能打大腿;初、高中生不超過10下,小學生不超過5下。新加坡的中學則允許對一些嚴重違反學校規條的男生施行「藤條打屁股」的處罰。
在本港,法例訂明「教員不得向學生施行體罰」,禁止教師對學生施以罰跪、打手板等任何形式體罰,1991年起更把體罰列作刑事罪行。校園以外,則沒有規管家長對子女體罰,但如虐待兒童導致其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最高刑罰可判入獄3至10年。不過古語有云「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小孩不懂分辨是非對錯,亦不懂服從命令,不少家長為讓他們學懂分辨是與非,仍然選擇透過打罵方式讓孩子從中領悟。
活在恐懼中 影響成長
美國有研究發現,每周體罰孩子3次,會對孩子造成心理壓力,令他們智商較低,被體罰的孩子活在恐懼和壓力中,亦令學業成績較差。不少家長在管教子女時,以為體罰可令子女聽教聽話,但嚴重或經常使用暴力定會影響孩子的成長。適量體罰有助教導子女,但必須強調體罰只是輔助工具,家長首要還是跟子女講道理。畢竟溝通始終較責罵有效,單以體罰來處理孩子犯錯,孩子不但學不到教訓,而且可能產生憤恨。
撰文:劉家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