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婦非法留港13年


  圖:被告當日在百佳超市偷竊一盒雞粉而被揭發逾期居港13年

  【本報訊】一名七旬老婦因一時貪念,在超級市場內偷竊價值22.9元的雞粉,而被揭發非法留港達13年之久。案件昨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她被判即時入獄兩個月。裁判官判刑時強調被告承認控罪,已特別寬大處理事件。入境署未回應被告服刑後,會否將她遣返內地。

  被告勞婉儀(75歲),報稱無業。被告早前承認盜竊及逾期居留兩罪,昨被押解至法院聽取判刑。被告於上次案件提訊時,因以為「要好多錢」而未有聘請代表律師;至昨日她終有律師代表求情。被告背景報告指出,她因一時貪念而犯案,現已知錯;另外,被告亦親自撰寫求情信,指自己已70多歲,希望法庭可重輕發落。

  未知會否遣返內地

  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判刑時說,被告多年來未有案底,但在香港逾期居留達13年之久,可判處6至9個月監禁,其「情況並不理想」,亦不能避免處監禁式刑罰;但體諒被告承認控罪及年紀老邁,亦未有證據顯示過期居留期間有犯罪紀錄,因此獲輕判。裁判官體諒被告經濟問題及偷竊的物品價值較低,故此偷竊罪名判罰入獄3日,逾期居留罪名判監2個月,兩項控罪同期執行。裁判官表示,體恤被告情況,今次已特別寬大處理事件。而入境署未回應被告於服刑後,會否遣返被告回內地。

  被告早前曾向法庭表示,自己於1996年持雙程證來港,又指因為「鄉下啲仔唔生性」,所以留在香港依靠女兒生活,平日自己亦不大敢出門,裁判官亦曾聞言慨嘆:「咁嘅生活邊有意思?」

  體恤被告從輕發落

  案情透露,上月14日早上10時,觀塘一家百佳超級市場的售貨員聽到防盜系統響起警號,遂攔截被告,繼而由被告手提袋發現一罐未付款的雞粉,立即報警。警方期後沒收其雙程證,揭發她於1996年8月13日以雙程證來港,並須於同年10月30日的限期前離開。警誡下她承認不想離港便逾期逗留,又指因一時貪心而盜竊。被告逾期居留香港達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