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億爭產案法官勸和解
圖:法官提醒訴訟雙方,爭產案將吸引大批記者採訪,令家事外揚(資料圖片)
【本報訊】身家達十億,綽號「的士全」的神秘富豪招友全於2004年去世,但其十億身家卻引發元配所生子女與繼室的爭奪戰。由元配所生的六名子女,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推翻繼母出示的2003年簽下把所有財產留給她的遺囑,並質疑父親簽遺囑時的精神狀況。案件昨在高院作第二次提訊,法官力勸雙方尋求和解,並提醒說,現時雙方已耗一千二百五十萬元律師費,整宗官司可能需接近二千七百萬元律師費。
原訟人為招友全與元配所生的六名子女包括招文虎等人,答辯人為招友全的繼室招鍾群英。昨日眾原告及答辯人均悉數到庭。據高院法官潘兆初在庭上讀出本案的案情透露,招友全(五十五歲)與元配黃美英(譯音)於1973年9月結婚,並誕下九名子女。兩人於1989年8月分居,並於1992年中正式離婚。被告於1990年代初已與招一起,他們亦育有三名子女。招另再與兩女子誕下四名子女,最年輕的現時只有九歲,故此招共有十六名子女。
元配自殺另立遺囑
潘官說,招友全於1997年12月24日立下第一份遺囑,要把其遺產平均分配予十四名子女(當時仍有兩名子女未出生)。2003年4月,其元配黃美英於內地常平自殺身亡,同月招再指示律師立下另一份遺囑,並於6月5日正式完成,該遺囑指要把全部遺產留給答辯人。直至2004年12月4日,招因心肌梗塞致死。
潘官續說,招與元配所生的其中六名子女於2005年成功取得法援並質疑繼母的遺囑。原告表示,父親臨終時需經常吃血壓藥且神智不清,因此質疑其立遺囑的能力。答辯一方將會傳召眾醫生證人證明招立遺囑時的精神狀況無問題。法官指出,從眾人的證供看,他們均說及很多恩怨,但是與案件無關,本案的着眼點在於招簽遺囑時的精神,法官將會考慮招會否突然改變主意把遺產只留給繼室。
調解費用不需百萬
法官向眾人指訴訟會存在風險,並提議雙方可於庭外找調解員作調解,調解將會在保密下進行。法官說,初步定下聆訊約需25天,雙方亦會找資深大律師協助,其法律費用龐大。法官指出,時至今日,雙方的訴訟費已達一千二百五十萬元,審訊後辯方另需六百萬元律師費,控方更需八百五十萬元,但找調解員的費用只需六位數字。潘官表示,案件將會引起公眾注意,可能使家事令公眾也知曉。最後控辯雙方答允嘗試尋求和解,法官遂下令把案件押後至12月10日作第三次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