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指房署接手有困難
【本報訊】公屋管理整體外判推行近十年,不時被揭發屋邨管理不善,更曾招來申訴專員猛烈批評。不過,香港物業服務公司協會主席潘建良稱,不少自組公司的屋邨管理服務質素良好,若房署欲以管理不善為由收回外判合約部分服務,「只是一個藉口」。有業界人士認為,房署若要收回接手屋邨維修工作,其實有一定困難。
房署於二○○○年推出俗稱「肥雞餐」的自願離職計劃時,員工離職可自組公司競投公屋管理合約,吸引不少員工參與,但合約競爭激烈,九年來,員工自組公司由當年的十五間,跌至現時只有七間。與此同時,外判公屋管理質素惹關注,住戶投訴單位喉管滲漏或天花板剝落等維修延誤。
曾遭批評監管不力
申訴專員二○○五年狠批房署監管不力,直指房署「服務可以外判,但責任就不可以外判」。
潘建良稱,申訴專員的批評可能是房署有意收回維修的「導火線」。他強調管理公司服務良好,但受合約條款所限,維修工程必須聘請房署認可承辦商,承辦商對房署管理屋邨很重視,對外判屋邨就態度馬虎,影響質素。而且外判管理公司有為老弱或經濟困難住戶免費上門維修水管、電線等,但房署一律收費,質疑房署若以管理不善為由收回服務,「只是一個藉口」。
有外判管理公司人士認為,房署構思落實不容易,「外判近十年,房署的屋邨管理由工程人員做,只負責監管,若要他們『落手落腳』,未必識做。」屆時對居民的服務質素也受影響,「維修若延誤,居民都是追管理公司,但管理公司無能為力,房署是我們(管理公司)老闆,難道叫我們追問老闆?」
政府消息人士承認,現時的外判模式,維修至物管都交給管理公司,房署淡出,長遠有問題,「自己的屋邨管理知識都無,但房署仍是業主,對公屋責任冇得甩。自己掌握不到問題」。不過他指任何變動都影響深遠,是否落實,必須深思熟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