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偷拍裙底判社服令
【本報訊】一名休班警員疑為滿足偷窺慾望,今年五月將攝錄機藏於環保袋內,於旺角彌敦道鬧市偷拍女子裙底春光,被女事主揭發將其拘捕,他早前承認控罪,昨日在觀塘法院被判處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發後提早退休的被告胡劍文(四十四歲),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名,案件押後至昨日判刑,裁判官索閱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量刑。主任裁判官胡劍文判刑時表示,被告的行為無聊及惹人反感,對女性不尊重,考慮到感化官的建議,判處其社會服務令。但裁判官警惕被告,若果他重犯的話,會被判以監禁。
案情透露,被告在旺角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交界用藏在環保袋內的攝錄機,偷拍一名二十三歲女子的裙底,事主同行的一名同事發現後大聲喝罵被告,被告拔足逃跑,數名熱心的市民加入追截,至花園街及快富街附近後失去被告影蹤。惟警員到場調查期間,被告再被熱心市民發現在花園街出現,警方將其制服,發現該攝錄機內共有六段穿裙子女士的背部短片,其中亦包括本案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