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車禍重賠輕判惹公憤

  【本報記者陳旻南京八日電】江寧區政府表示,南京「6·30」車禍中的5位遇難者的賠付商談工作已經結束,分別與逝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賠償總額在200萬元至250萬元人民幣之間,賠付資金由江寧區政府先行墊付,條件成熟後再向肇事者張明寶追償。然而,高額賠償並沒有平息眾怒,南京市民與各界人士強烈呼籲「修法醒酒」已迫在眉睫。

  南京市民:數錢並不能鎮痛

  「馬路殺手」肆虐,接二連三的醉酒駕車所致重大惡性事故給所有南京人內心帶來了巨大的震撼和憤怒,網絡首當其衝地成為當地民眾發聲的重要途徑,南京各大論壇順勢為此專門設置了為「南京630車禍肇事人該不該判死罪?」主題的討論,並請網民投票表決。95%以上的網民表示對兇手應「堅決判處死刑」。

  這次賠償的額度,已到了構成受新聞關注的額度。在內地,一場交通事故的「命價」,少的3到5萬,多則20萬,而20萬以上,就已是「新聞價」了。是此車禍因這組看似「巨大」的賠償數字再度引發熱議。南京市民認為「錢的賠償並不能撫平傷口擺平一切」。網名為「人生怎樣才完美」的網友悲憤交加地表示「酒後駕駛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應按故意殺人論處,查到酒後駕駛沒造成嚴重後果的按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安全論處。如果都能輕飄飄地賠錢了事,那公民的生命安全誰來保證?是不是真如電視新聞主持人所言,以後上街得貼着牆根走?」

  律師聯名呼籲國家修改立法

  對肇事者張明寶的處置已經成為當地公眾關注的焦點,事發後,南京9名律師聯名呼籲,建議國家修改立法,在刑法中增加針對酒後駕車肇事造成嚴重交通事故的條款,對於酒後肇事行為,適用重典。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於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加大行政處罰力度。

  江蘇法德永衡律師事務所律師沈華表示,按照內地現行法規,張明寶顯然只能屬於「交通肇事罪」,最高只能判處有期徒刑15年。內地目前對酒後駕車的處罰還是以「教育」為主,這就形成了法律和民意、法治理性和輿論之間的落差。

  有市民說,最可怕的是,在許多事故現場肇事者時不時會冒出酒氣醺醺的「你信不信我花20萬元撞死你!」之類豪言,「6·30」慘禍肇事者張明寶在多達79次交通違法行為之後,還能安然飲酒並撞死撞傷一大堆人,就更不奇怪了。

  一位市民認為,正是因為處罰過輕,令張明寶無視交通法規,將酒後駕車、超速、闖紅燈視同家常便飯。

  沈華同時表示,要保持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之間的階梯關係,只有加強對酒後駕駛的處罰,才有可能形成威懾力,不能等到構成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再來加強處罰,這也是一種預防犯罪、降低危害的方法。

  江蘇12名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聯名上書,認為「修法醒酒」已刻不容緩。他們表示,類似事件不止在南京,在內地範圍頻頻發生,酒後駕車猛於虎,正是因現行法律威懾力遠遠不足,「違法的成本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