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遭遇「潛規則」\宋志堅

  讀黃仁宇的《萬曆十五年》,讀到第五章《海瑞》時忽然想到,如今幾乎無人不曉的官場潛規則,其實也是古已有之的,至少在海瑞那時便有。

  海瑞在他去世前的一年即一五八六年復出為官,當的是南京右都御史,不久就遭到他的下屬──巡按南直隸的監察御史上疏參劾,並由此引發一場爭論。吏部最後表態,海瑞不宜出任要職,可以繼續保留都御史的職位。萬曆皇帝與吏部的意見是一致的,說是「雖當局任事,恐非所長,而用以鎮雅俗,勵頹風,未為無補,合令本官照舊供職。」黃仁宇因此提出:這些文件由給事中官署抄錄公布,就等於政府公開承認了自身矛盾:為什麼可以鎮雅俗,勵頹風的節操,偏偏成為當局任事的障礙?如果換個角度,也可以這樣表述:為什麼要用難以「當局任事」的海瑞,去充當「鎮雅俗,勵頹風」的道德標本?

  我以為可以有這樣兩種解釋:

  其一,用的是「取法其上,得乎其中」的意思。以海瑞做為榜樣,雖然不能都像他那樣剛正不阿,卻也大致能夠做到公道自在人心,不至於失去起碼的是非標準;雖然不能都像他那樣廉潔奉公,卻也大致能夠做到潔身自好,不至於利欲熏心。倘若「取法其中」,那麼,就只能「得乎其下」;倘若「取法其下」,那麼,就只能「法不得也」,於是乎小人成堆,貪賄成風,這是最高當局所不願意看到的。

  其二,是以此道德倫理之標本來裝點門面,「以正視聽」──看看吧,我大明也有此等剛正不阿廉潔奉公之官吏,我大明也有任用此等剛正不阿廉潔奉公官吏的雅量,儘管這個道德的標本只是一個不能「當局任事」的擺設,儘管在這個擺設的背後「當局任事」的是那些既非剛正不阿又不廉潔奉公的官油子。倘若如此,就有點「掛羊頭,賣狗肉」的味道了。

  黃仁宇對他自己提出的問題給出的答案是:「我們的帝國的政治措施至此已和立法精神脫節:道德倫理是道德倫理,做事時則另有妙法。」這種「妙法」,大概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潛規則。潛規則之所以須「潛」,因為它並不高尚體面,只能做而不能說,更不能張揚;潛規則之所以是「規則」,因為它實際上已經通行於世。就像「鬼打牆」,你看不見它,但它可以讓你處處碰壁。在只有諳熟潛規則的人方能「當局任事」的時候,誰要向潛規則宣戰,其實就是向官場或體制宣戰,這已無異於堂•吉訶德的向風車宣戰。

  當海瑞只是一個道德倫理標本的時候,他可以得到別人的仰慕與敬重,雖然他們不想學也學不來。一旦他想「當局任事」並有所動作,觸犯某些人的既得利益,潛規則就會迅速調集一切抵觸、怨恨與不滿,通過某個缺口爆發出來。這就不難理解海瑞的那位下屬甚至會在參劾海瑞的時候放言:如果學校中任何生員敢於按照海瑞的方式為人處事,負有視察官學職責的他將立即停發此人的廩膳,並加毒打。面對此類參劾,萬曆皇帝即使還想勵精圖治,也不得不說「當局任事,恐非」海瑞之「所長」了,畢竟,被海瑞獨犯的官場之眾,也都是他的擁躉。

  《萬曆十五年》第五章的副題「古怪的模範官僚」就包含了這樣兩個方面的意思──作為道德倫理之標本或「模範」的海瑞,在當時的官場之中,卻顯得相當古怪和另類。

  海瑞的無奈,正在於他遭遇了這種官場「潛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