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列被告扁全家覆沒

  圖:一○一大樓董事長陳敏薰因在與吳淑珍對質時翻供而被檢方控以偽證罪(資料圖片)

  □台灣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涉貪瀆等案,發現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兒子陳致中以及前一○一董事長陳敏薰,在多次偵訊過程中供詞不一,涉嫌偽證罪,三日上午把四人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其中,陳幸妤屢次在檢察官辦扁案中兔脫,特偵組此次告發她,陳幸妤將正式成為扁家成員中最後一名被告。

  【本報訊】綜合中通社及台灣媒體三日報道: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指出,北檢已收到特偵處函轉的四名偽證罪被告的公文書,將依法分案。據悉,特偵組和檢察總長陳聰明在五月中旬開會後,決定將四人列為被告。

  屢次說謊涉偽證罪

  根據最新一期台灣《壹週刊》報道,陳幸妤去年十一月在特偵組作證的時候,對檢察官的提問,回答非常離譜。當檢察官問陳幸妤名下有哪些不動產,陳幸妤直接說:「我不是很清楚,都是我媽媽在處理。」連登記在她名下位於台北市杭州南路的房子,地址是什麼,陳幸妤都說不知道,明顯避重就輕。

  最讓特偵組氣結的是,吳淑珍的胞兄吳景茂在新加坡荷蘭銀行開設帳戶,受益人就是陳幸妤,上頭的簽名很明顯是她自己的筆跡,但是陳幸妤一開始說不知道有這個帳戶,後來在特偵組秀出各種資料之後,她才改口:「陳幸妤這三個字看起來像是我的字,但是下面的英文資料比較不像我的筆跡。」

  讓檢方看不下去的還有陳幸妤卸責的說法。對於有關「國務機要費」的使用,陳幸妤都是直接的受用者,從報稅、買機票、簽證費、演唱會、兒子滿月油飯……什麼都拿出來報,卻擺出事不關己的態度,或是一律推給幕僚和隨扈。雖然陳幸妤一再否認有把平常購買日用品的發票交給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但事實上,這些陳幸妤私人及家庭的開銷,到最後都是全民幫她買單。

  檢方否認限制出境

  《壹週刊》指出,檢方查出扁家在美國還有很多資產,陳幸妤又在短時間內兩度赴美,而且還打算移居美國,再加上扁家好友黃芳彥,也帶着扁家洗錢秘密滯美不歸,檢方擔心陳幸妤會成為扁家處理海外資產的活棋,所以決定利用陳幸妤在特偵組偵訊時涉及偽證,對她做出限制出境的處分。

  不過,特偵組三日上午對此予以否認。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表示,陳幸妤雖為被告,但並沒有遭到限制出境。北檢也表示,尚未對陳幸妤境管。

  扁子扁婿再添罪名

  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等案期間,多次約談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等人,其中在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與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期間,陳幸妤等人有多次供詞前後不一的狀況。而陳敏薰在應訊時承認向扁家「求官」,但出庭與吳淑珍對質時又予以否認,特偵組認為陳敏薰有供詞不一的狀況,也把她列為偽證罪的被告。根據島內法律,觸犯偽證罪,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幸妤也成為被告後,扁家「全軍覆沒」。國民黨立委邱毅表示,早就該如此,現在才做是亡羊補牢。邱毅說,陳幸妤多次前往美國,是扁家處理海外資產,與遭到通緝的扁家御醫黃芳彥聯繫的管道。早在兩年前檢察官陳瑞仁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陳幸妤就作了偽證,這次偵辦貪污洗錢案時,陳幸妤不斷在耍弄特偵組,如果特偵組不追加起訴,就是教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