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兒濃郁回鄉民歌
圖:《月上賀蘭》—相戀
俗稱山曲兒,最早流傳於寧夏、甘肅、青海一帶。後傳入昌吉,經逾200年演變,已具有鮮明的本地特色。花兒曲調高亢,節奏明快,富有濃郁的生活氣息。有一定格律,一般為4句一節,偶可押韻。昌吉一帶流行的曲令有「河州大令」、「河州三令」、「白牡丹令」、「尕馬兒令」、「大眼睛令」等。
「花兒」又稱「少年」,是回族地區一種民歌,實際上是一種高腔山歌。在「花兒」對唱中,男方稱女方為「花兒」,女方稱男方為「少年」。這種對人的暱稱逐漸成為回族山歌的名稱,亦統稱為「花兒」。
「花兒」約始於明代,有關它的起源眾說紛紜。有人說它是在蒙藏民歌影響下形成的特殊民歌;有人認為它是從外地遷來的回族人民的思鄉曲演化而成;也有人認為是明初從南京遷往洮州地區的移民常以花卉為比興的一種民歌。總之,「花兒」自近代以來,即成為回族人民傳唱的主要藝術形式。「花兒」按傳唱地區劃分,又分為「青海花兒」、「河州花兒」和「寧夏花兒」。
寧夏「花兒」內容豐富,大都為頌揚愛情忠貞、懲惡揚善、反映人民疾苦。一般多是4句或6句,歌詞多即興創作,十分口語化,且不避俚語俗詞。「花兒」的特點就是以生動、形象的比興起句,文字優美,格律謹嚴。它的音樂主調令有百多種,旋律、節奏、唱腔都有獨特風格。由於「花兒」最早產生於山間田野,歌手在空曠幽美的環境中無拘無束放聲高歌,所以它的曲調多高昂、奔放、粗獷、悠揚,表現了回族人民對幸福生活和純真愛情的追求和渴望。
建國後,「花兒」受到重視,被搬上舞台,內容也更為豐富,除讚美愛情的外,以歌唱新生活、新氣象的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