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門教琴非禮女生/鋼琴導師判監8月

  【本報訊】鋼琴教師今年農曆年初六在粉嶺一屋苑上門教琴時,疑色心大起強吻一名已接受他教導半年的女生,以及上下其手非禮達五分鐘,事主不知所措不斷狂哭,母親回家見愛女哭致雙眼浮腫,追問下始揭發事件。鋼琴教師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非禮罪成,被判即時入獄八個月。

  裁判官宣判時指出,被告的行為屬違反誠信,並利用少女的弱小心靈滿足己慾,行為可恥,而被告自辯的供詞更顯示他毫無悔意,因此嚴懲處理。而基於事主作供時誠實可信,相反被告自辯則毫無理據,且前後矛盾,一時說曾擁抱過女事主,一時又說只吻過她前額,故裁定他罪成。

  報稱鋼琴教師的被告陳昆宏(五十九歲),得悉要入獄後神情呆滯,最後由庭警帶入囚室押往監獄服刑。曾任職保安員的被告被控一項非禮罪,控罪指稱,他在一月三十一日(年初六),在粉嶺一單位內非禮十二歲女童X。

  女童X透過視像作供憶述事件,她說,被告教授她鋼琴約半年,案發日是其生日的翌日,她與被告單獨在粉嶺住所,被告教琴期間稱她在眾多學生之中是「最乖」的一個,然後雙手擁抱她腰部,輕吻她的頸和嘴唇,並撫摸她臀部、下體和胸部等敏感部位。女童大驚不知所措,要求被告讓她上廁所,女童當時未能停止哭泣,再練琴一會便停下來,被告擔心東窗事發即離開,提議日後再補課,吩咐她不要將事件告訴別人,並教導她向其母訛稱因被告的兒子沒帶鑰匙,所以要提早離開。母親與父親吃完早餐回家時,發現女兒狂哭不止,追問下女童將事件告訴她並報警。警方後來將被告拘捕,警誡下他否認非禮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