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恢復陪審團制度/
戰後最大改革 百姓涉足司法
圖:日本地方法院的審判現場 (互聯網)
【本報訊】綜合通訊社二十一日報道:日本二十一日開始實施公民參與刑事案件審理的陪審團制度,這標誌着日本戰後一直由專家主導的司法領域將有普通公民涉足。
作為日本一系列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環,日本政府設立的司法制度改革審議會於二○○一年首次提出了引入陪審團制度的意見。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日本國會通過了關於陪審團參與刑事審判的法案。經過五年的準備,該制度正式進入實施階段。預計第一宗有陪審員參與審理的案件最早將於今年七月開審。
民眾有權判死刑
根據這一制度,陪審團參與審理的案件為適用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重大犯罪案件,包括殺人、搶劫、縱火和綁架等,還有故意犯罪行為致死案件,包括傷害致死和危險駕駛致死等。
陪審團制度將在日本全國的全部五十個地方法院及十個地方法院實施。各地方法院每年從普通選民中挑選一些陪審員候選者,遇到案件時再從中抽籤選出具體負責的陪審員。陪審團審判原則上由六名陪審員和三名法官組成合議庭共同對案件進行審理。與美國陪審制度中陪審員一般只決定被告是否有罪不同,日本的陪審團不僅要對被告是否有罪作出判斷,判定有罪時還要參與決定被告的量刑。
但這項改革引起部分法律專家猛烈批評。反對這項改革的東京律師梶山說:「怎麼可以讓對法律沒什麼認識的普通人判處他人死刑呢?這樣做的風險很大,就像容許非專業人士主持手術一樣。」反對者也擔心,新制度將誘使辯方律師和檢控官利用生動的犯罪現場圖片來支配容易受影響的陪審員。
民眾參與熱情不高
東京二十一日有六百五十多人上街,反對日本的法院推行陪審團制度。被選中參加抽選陪審員過程的六十七歲前學校教師井上說:「我不想評斷別人。最高法院寄來了郵件,但我沒有把它打開就退回了。」
日本引入陪審團制度的理由是要在刑事審判中反映普通公民的感覺和意見。儘管已經歷了五年準備時間,但日本國民對成為一名陪審員似乎並未做好準備。日本NHK電視台上周公布的對普通選民的輿論調查結果顯示,百分之七十二的選民表示不願當陪審員;百分之五十八的人認為這一制度沒有必要;百分之六十三的人認為自己作為陪審員無法作出正確判斷,主要理由為「被感情左右無法冷靜判斷」和「缺乏法律知識」等。
雖然日本各地已經實施了六百多次模擬法庭,進行了「審判工作通過聽和看就能明白」的試點,但還是出現了法官引導討論方向等問題。此外,最高法院假設七成案件可在三天內審理完畢,但有意見指出,快速化審理會損害被告的權利。也有人批評稱,陪審員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因此人們無法對討論進行驗證。
普通公民陪審或參審的制度在西方國家中非常普遍。在西方八國集團成員中,此前僅日本沒有類似的制度。日本二戰前曾於一九二三年通過陪審法並於一九二八年開始實施陪審制度,但到一九四三年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