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成為跑步小說家/□村上春樹


  圖:一九九六年在一百公里超級馬尼拉比賽中,村上春樹跑至九十七公里,正穿過稚原生花園,然後直撲終點

  剛剛成為專業小說家那會兒,我首先直面的問題,卻是如何保持身體健康。我選擇了跑步。跑步有好幾個長處。首先是不需要夥伴或對手,也不需要特別的器具和裝備,更不必特地趕赴某個特別的場所。只要有一雙適合跑步的鞋,有一條馬馬虎虎的路,就可以愛跑多久就跑多久。

  跑步進入我的日常生活,是在很早以前,準確說來是一九八二年的秋天。那時候我三十三歲。

  稍早於此,我在千馱谷車站附近經營一家類似爵士俱樂部的店。大學一畢業,立刻在國分寺車站的南口開了一家店,經營還算不錯。

  我並沒有野心要當一個小說家。我只是一心一意想寫一篇小說,甚至連個具體的構思都沒有,卻覺得「現在,我大概能寫出個像樣的東西來」。回到家裡,坐在書桌前──好,動手寫啦!這時候才發現,我連一支正兒八經的鋼筆都沒有,於是去了新宿的紀伊國屋書店,買回一疊稿紙,和一支一千多日圓的水手牌鋼筆。一筆小小的投資。

  年屆三十 懵懵懂懂

  那是春天的事兒。到了秋天,一部二百來頁,每頁四百字的作品寫完了。覺得心情甚是舒暢,但還不知道如何處理為佳,於是順勢投稿應徵文學雜誌的新人獎去了。甚至連複印件都沒有拷貝一份,由此可知,我當時一定覺得如果落選,這篇稿子去向不明也無所謂。這,就是後來那部以《且聽風吟》為名出版的作品。而當時我關切的,說是作品能否得見天日,毋寧說能否寫完。

  翌年初春,《群像》編輯部打來電話,告訴我「你的作品入圍最後一輪評選」,當時我已然將應徵新人獎一事忘到了爪哇國,因為每天的生活委實太忙碌。猛然一聽這話,竟一時無法明白對方在說什麼,如墜五里霧中:「啥?」總而言之,那部作品獲得了新人獎,夏天還推出了單行本。對那本書的評價也算馬馬虎虎。我年屆三十,懵懵懂懂、稀裡糊塗、毫無預料地,就成了一名新進小說家。我自然驚愕不已,周圍的人恐怕更詫異。

  自那之後,我一面經營着店舖,一面寫出了第二部不算太長的長篇小說《1973年的彈子球》,其間還穿插着寫了幾個短篇小說,甚至還翻譯了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短篇小說。《且聽風吟》和《1973年的彈子球》獲得了芥川獎的提名,二者都曾被說成奪獎熱門,然而最終均未得獎。但老實說,我覺得無甚大礙。得了獎,必然又是採訪又是約稿,沒完沒了,應接不暇,只怕影響店舖的生意──我對這一點更為擔心。

  狠下決心 當小說家

  然而,渴望寫出一部氣勢恢弘、內容堅實的小說,這種心情卻越來越強烈。最初的兩部小說,《且聽風吟》和《1973年的彈子球》,基本是為了享受寫作的愉悅而為,至於質量,我自己也覺得留有太多不盡如人意之處。利用工作間隙,攤開稿紙,斷斷續續地抽空寫上半小時一小時,支撐着疲憊的軀體,彷彿跟時間競賽似的奮筆疾書,精力也無法集中。採用如此零散的方式寫作,即便能寫出新穎有趣的東西,也寫不出內容深刻、意味幽遠的小說。既然將當小說家的機會給了我(並非人人皆會碰上這等好運氣),我便想盡己所能,完成一本自己也滿意的小說,一本就行──萌生這樣的欲望原是自然而然,我的確有這樣的想法:「肯定能寫出氣派更大的作品來!」經過深思熟慮,決定店舖暫且關門歇業,花上一段時間專心致志寫小說。在那個時候,我開店的收入遠遠高於當小說家的收入,不過,只好狠下決心忍痛割愛了。

  周圍的許多人都反對我的決斷,或是深表懷疑。「店舖好容易上了軌道,還不如交給什麼人去經營,你自個兒愛去哪兒去哪兒,寫你的小說得了。」他們忠告說。世俗地看,這想法的確合情合理。眾人當時並沒預想到我能作為職業作家生存下去。我卻沒有聽從勸告。無論做什麼事兒,一旦去做,我非得全力以赴不可,否則不得安心。將店舖隨意交託給某個人,自己躲到別處去寫小說,這種討巧的事情我做不來。竭盡全力埋頭苦幹,還是幹不好,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撂開手了。然而,如果因為模棱兩可、半心半意而以失敗告終,懊悔之情只怕久久無法拂去。

  所以,我不顧周遭的反對,將店舖的權利悉數出讓,儘管有些不好意思,還是決定打出「小說家」的旗號生活下去。「姑且給我兩年的自由。如果不成功,再在哪兒開家小店不就行了麼?我們還年輕,可以從頭再來。」我對妻說。她答道:「好。」這個時候,還有好些欠債尚未還清,不過,總會有辦法吧。這是一九八一年的事。盡力而為吧。

  除了跑步 別無他選

  我專心致志地執筆寫作長篇小說。這一年的秋天,為了採集小說素材,去北海道旅行了約一個星期。這樣,在翌年四月之前,完成了長篇小說《尋羊冒險記》。我已孤注一擲,因此使出了渾身解數。我甚至覺得連自己身上所無的解數也來了個總動員。這是一部遠比《且聽風吟》和《1973年的彈子球》篇幅長得多、輪廓宏大得多、故事性也強得多的作品。

  我知道自己體內沉睡着未經挖掘的礦脈,也堅定了信念:「如此下去,日後我也能當好小說家。」

  不過,剛剛成為專業小說家那會兒,我首先直面的問題,卻是如何保持身體健康。我本是那種不予過問便要長肉的身體。由於每日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體重才控制在穩定狀態。過上了從早到晚伏案寫作的生活,體力逐漸下降,體重則有所增加。

  正式開始每天跑步,記得是寫完《尋羊冒險記》,稍微過了一段時間之後,跟決意當一名專業小說家大致相差不遠。

  跑步有好幾個長處。首先是不需要夥伴或對手,也不需要特別的器具和裝備,更不必特地趕赴某個特別的場所。只要有一雙適合跑步的鞋,有一條馬馬虎虎的路,就可以在興之所至時愛跑多久就跑多久。網球可不能這樣,每次都得專程趕到網球場去,還得有一個對手。游泳雖然一個人就能游,也得找一個適宜的游泳池才行。在眾多體育項目中,我幾乎毫不猶豫地──也許是別無他選──選擇了跑步。

  成為職業小說家,讓人覺得最高興的,是可以早睡早起。開店時代,上床就寢時已然是黎明時分,這樣的事情司空見慣。十二點打烊,然後整理、清掃、算賬記賬,為了緩解興奮還得聊聊天,喝點兒酒。如此一來二往,馬上就到了凌晨三點,將近黎明了。常常是坐在廚房餐桌前獨自寫着稿子,東方的天空漸漸白將起來。於是乎,一覺醒來睜開眼睛,太陽早已高高懸在中天。

  閉店歇業,開始了小說家生涯,我們──我和太太──最先做的事情,就是徹底改變生活形態。

  清晨五點起床、晚上十點之前就寢,這樣一種簡素而規則的生活宣告開始。一日之中,身體機能最為活躍的時間因人而異,在我是清晨的幾小時。在這段時間內集中精力完成重要的工作。隨後的時間或是用於運動,或是處理雜務,打理那些不需高度集中精力的工作。日暮時分便優哉游哉,不再繼續工作。

  跑步距離 逐漸增長

  開始跑步之後,有那麼一段時間,我跑不了太長的距離。二十分鐘,最多也就三十分鐘左右,我記得,就跑這麼一點點,便氣喘吁吁地幾乎窒息,心臟狂跳不已,兩腿顫顫巍巍。因為很長時間不曾做過像樣的運動,本也無奈。跑步的時候被鄰居看到,也覺得有些難為情,就和為那個偶爾加在姓名後面的,帶括號的「小說家」頭銜難為情一樣。然而堅持跑了一段時間後,身體積極地接受了跑步這事兒,與之相應,跑步的距離一點一點地增長。跑姿一類的東西也得以形成,呼吸節奏變得穩定,脈搏也安定下來了。速度與距離姑且不問,我先做到堅持每天跑步,盡量不間斷。  

  就這樣,跑步如同一日三餐、睡眠、家務和工作一樣,被組編進了生活循環。成了理所當然的習慣,難為情的感覺也變得淡薄了。我到體育用品商店去,買來了合用而結實的跑步鞋、便於奔跑的運動服、一塊秒表,還買了專為初練跑步的人寫的入門書,讀了。如此這般,人漸漸演變成了跑步者。如今想來,最值得慶幸的,是我的身體生得相當強壯。幾乎四分之一個世紀,每天從不間斷地跑步,還參加過好多場比賽,卻從不曾有腿腳疼痛而不能跑的時候。並未好好地做準備運動,卻從不曾出過一次身體故障,受過一次傷,生過一次病。我根本不是個優秀的跑者,卻無疑是個健壯的跑者。這是我為數不多的足以自豪的資質之一。

  一九八三年新年伊始,我頭一次參加了叫作越野賽的比賽。雖然只是五公里的短距離,卻也佩帶着號碼,躋身於擁擠的人群當中,「預備,跑」地跑了一趟,之後深有感觸:「我還挺能跑。」五月裡,在山中湖參加了十五公里賽跑。六月,想試試看自己究竟能跑多遠,便獨自繞着皇宮一圈一圈地跑,結果跑了七圈,三十五公里,速度也算可以,並不覺得苦楚,腿腳也不痛。這樣,全程馬拉松我也能跑了。而刻骨銘心地明白了全程馬拉松中最痛苦的部分是跑過三十五公里之後,是後來的事兒了。

  我就這樣開始了跑步。三十三歲,是我當時的年齡,還足夠年輕,但不能說是「青年」了。這是耶穌死去的年齡,而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凋零從這個年紀就開始了。這也許是人生的一個分水嶺。在這樣的年齡,我開始了長跑者的生涯,並且正式站在了小說家的出發點上──雖然為時已晚。

  (摘自〔日〕村上春樹著,施小煒譯《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海口南海出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