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台胞獲大陸律師資格


  圖:中國司法部考試司司長丁露(左)昨日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給前新黨立委謝啟大(右)(中央社)

  【本報訊】據新華社廈門十一日報道: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11日在廈門舉行儀式,為在2008年首次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被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37名台灣居民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在頒證儀式上,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負責人、國家司法考試司司長丁露宣讀了司法部授予資格的通知,並為被授予資格人員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國台辦法規局副局長張萬明致詞祝賀。台灣居民洪紹榮代表被授予資格人員發言,認為允許台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為兩岸架起了法律交流與溝通的一座新平台。據悉,司法部今年一月施行的《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已為具有資格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作出了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