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稱好奇想看藝人裸照
【本報訊】藝人不雅照案昨日繼續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控方續傳召電腦公司的職員作供。身為被告同事的電腦公司技術員陳威明作供指,2006年中從替陳冠希維修電腦的謝立翹口中得知,為陳冠希維修電腦時發現內有明星淫照,陳感到好奇於是詢問謝立翹取來觀看,但對方拒絕,指上司要求他們不要將照片傳給別人,並強調已刪除所有檔案。
控方盤問陳威明時,指他私底下從外置硬碟中盜取相片,將有關檔案複製,並燒入光碟帶回家與兄長觀看。陳即時否認,他承認當初得悉有關相片時,心感好奇並要求同事謝立翹讓他觀看,但是,對方重申已經將所有檔案刪除,且上司勒令發現相片的同事「當唔知」,故不能讓他觀看。陳指他當時聞言感到無奈,但之後無再詢問有關事情。
另外,控方質問證人公司會否批准員工將外置硬碟帶離公司,陳威明表示,維修電腦時有可能需要帶同公司的外置硬盤出外工作,但會先問同事或下屬哪個硬盤可以使用,但為保護客人私隱,不會攜帶僱客留下維修的電腦離開公司。
案件審訊至今已完成大部分控方證人的供詞,法庭下周二將傳召數名調查案件的警員,包括電腦專家等證人。若裁判官審閱證據後認為足以裁定罪名成立的話,將由被告決定是否登上證人台自辯,屆時又會掀起審訊的另一個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