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被告主動贈淫照碟


  圖:史可雋昨天以同一身裝束再次出庭(中通社)

  【本報訊】疑似藝人不雅照在網上流傳案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兩名家居用品店女職員庭上作供時,爆出被告史可雋2006年底到家品店維修電腦時,透露有同事為藝人陳冠希維修電腦時,發現載有鎖上的檔案,他們打開後看到陳冠希和鍾欣桐的照片,被告特意向兩女展示涉案相片,與她們一起觀賞,由於其中有人感尷尬不想公然觀看不雅照,被告遂將大部分照片「燒碟」,讓兩女回家才慢慢觀看。

  被指為照片發布源頭的二十三歲被告史可雋,繼續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控方昨日共傳召六名證人出庭作供,其中包括兩名聲稱與被告一同觀賞案中裸照的家品店女職員蔡玉芬和梁婷欣。  

  輕望證人垂首苦笑

  在黃竹坑家品店總部任職平面設計師的蔡玉芬,昨日身穿黑色套裝裙出席。蔡玉芬雖然以前與史可雋相熟,但昨日以控方證人身份指證對方,兩人在庭上並無眼神交流。當傳譯員傳召她登上證人台時,史可雋輕輕望了她一眼,然後垂首報以苦笑。

  蔡玉芬透露,被告在2005年初至2007年4月在Elite Multimedia Limited電腦公司任職期間,曾數次替該家品店維修電腦。2006年底,由於公司的電腦有問題,於是聯絡電腦維修公司,對方就派出被告史可雋幫她維修。

  蔡玉芬表示,在維修期間,被告自稱替藝人陳冠希修理電腦時發現一些很驚人的照片,認為是陳冠希與幾位著名女明星的性愛照片。蔡心感好奇,半信半疑下提議被告讓她觀看有關照片,於是被告就即場在家品店的電腦上網,輸入密碼後開啟檔案,展示超過一百張裸照,相片中有鍾欣桐、張柏芝與陳冠希等人。

  蔡說,觀看照片時公司只有她與另一名女同事梁婷欣當值,觀看數張照片後感到非常震驚,但由於氣氛尷尬因此她便私自行開,並叫梁婷欣勿在公司看這些照片。被告於是將千多張照片錄入光碟,並在光碟面上劃上一個「交叉」符號,然後贈送給她。蔡表示,其後她把光碟帶回家,並與另一同事傳閱,而該光碟後來已交予警方。

  蔡表示,當時並無詢問被告是如何開啟這些照片及從何處下載那些照片,亦不能確認被告是否早已將照片儲存入其私人電腦內。

  照片檔案已被上鎖

  辯方律師質疑她是否從電腦維修公司的伺服器下載,證人回應表示不同意,並稱自己沒有主動下載過這些照片,亦沒有刻意將這些照片錄製成光碟。證人還說,當時不止她一人看到這些相,而且當時沒想過會發生那麼嚴重的事件。

  家品店另一女職員梁婷欣作供時透露,據被告當日向她解釋,那些照片是由他的前同事替陳冠希維修電腦時發現。由於陳冠希將該照片檔案上鎖,並加入私人密碼,經某種電腦技術解碼才能開啟檔案。被告稱,其同事打開有關文件後,發現是陳冠希及鍾欣桐的相片。

  另外,在Elite Multimedia Limited電腦公司任職會計的證人曾愛玲出庭作供時說,公司所有人都擁有公司內聯網的密碼,但她從未聽聞有不雅照片流傳。

  聆訊今日繼續,控方將傳召包括負責維修陳冠希電腦的電腦公司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