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拆船業不服向高院上訴
圖:孟加拉吉大港薛達卡度拆船海灘,一艘被拆貨輪
【本報實習記者張淑敏報道】孟加拉高等法院本月18日裁定,勒令國內所有未能在待拆船入境前清理污染物的拆船場,要在兩周內關閉。該國業界對以上案件開審並不知情,認為高院單方面被環保團體及律師誤導,裁定結束拆船業。業界已於19日提交上訴申請。
收購全球三分一廢鋼船回收再進行貿易的買家GMS公司主席沙瑪說:「關閉拆場的命令毫無立足點,應該會被推翻。這裁決已激怒了業界,結果是可能會適得其反。」
孟加拉拆船場協會(BSBA)主席阿拉姆稱裁決未被否決,是由於業界及專家並不知道案件上達法院開審。阿拉姆指:「裁決顯示高院法官已完全被環保團體及律師誤導,漠視業內實際情況,他們並未能意識到判決將帶來的所有影響。」
高院是次審裁是基於孟加拉環境律師協會(BELA)早前提交的請願,包括要求禁止任何被環保組織「綠色和平」列在危險船舶名單上的船舶入境。法院亦要求所有待拆船在入境前,必須清理有害的環境污染物,如石棉、重金屬和石油淤泥,否則禁止進入該國。
沙瑪認為在拆船過程前加插2個工序,並不是處置危險廢物的辦法。他說:「在拆場內清理污染物,船已拋錨停定。高院的命令將使拆船處理更困難,甚至更危險。」
阿拉姆亦認為高院指令的實施,意味着拆船業將在孟加拉結束。他明言:「我們壓根兒不可能讓這事情發生。」據估計,該國約有25萬人直接或間接受僱於拆船業。
沙瑪直指拆船業現漸見供不應求,裁決違背「商業常識和邏輯」。過去4個月待拆船數量急升,GMS每天就接收1艘,沙瑪上月預料今年將有過千艘船被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