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局買錯未註冊糖尿藥
圖:藥房店主陳先生表示,暫時不會收起琪寶藥物,待衛生署發出通知,需要回收,始會收起產品(本報攝)
【本報訊】衛生署巡查不力,本地藥廠再爆醜聞。繼歐化藥業、萬輝藥廠後,琪寶製藥出售未經註冊的糖尿病藥「甲福明」,醫院管理局懵然不知買錯藥,估計受影響的病人涉及三、四百人。據悉,歐化「別嘌醇」有問題時,醫院管理局「四出撲藥」,未有查清楚藥物資料,導致買錯貨事件。衛生署表示,藥廠更改包裝後,未有重新註冊,不涉及藥物安全。醫管局認為今次事件涉及欺詐成分,已通知警方和衛生署作出跟進和調查。
起初,本地傳媒追查琪寶製藥有限公司向衛生署申請註冊「甲福明」時,規定需列明在內地製造,但隨後發現其推出市面時,沒有標明內地製造,只列出香港藥廠的資料,涉嫌違反藥物標籤條例。衛生署接到通報後,介入調查,昨日下午三時派職員到荃灣廠房蒐集證據。
至昨晚,事件峰迴路轉,起初揭發藥廠的藥物標籤違規,經衛生署調查後,始知部分有關的藥物未經註冊,並已出售予醫管局。
衛生署表示,上星期供應給醫管局的三萬八千粒「甲福明」,當中的一萬三千粒「一千粒裝」已在本港註冊,由琪寶在番禺的廠房生產和包裝。不過,餘下的二萬五千粒的五百粒裝「甲福明」則並無在本港註冊。衛生署已即時要求醫管局回收有關的藥物,並強調事件不涉及藥物安全,只是藥廠更改包裝後,未有重新註冊,調查仍在進行中。
雖然事件涉及藥廠違規,不過據了解,歐化「別嘌醇」有問題時,醫管局憂慮同廠房生產的「甲福明」亦有問題,「四出撲藥」,為病人更換藥物,懷疑當時未有查清楚藥物資料,導致買入未經註冊藥物。現時,公立醫院有採用琪寶的其他藥物涉及十多種,如抗生素、藥膏。
醫管局發言人承認,三月初曾向琪寶採購三萬八千粒註冊編號為HK-47363的「甲福明」,包括一萬三千粒的一千粒裝,以及二萬五千粒的五百粒裝。發言人說,據衛生署最新資料顯示,註冊編號HK-47363的「甲福明」,只限一百粒裝和一千粒裝,因此琪寶供應的五百粒裝為未經註冊的藥物,需要即時回收。
料四百病人受影響
醫管局估計受影響約有三、四百名病人,涉及一萬七千粒「甲福明」,並將於今日公布換藥的安排。醫管局認為今次事件涉及欺詐成分,已通知警方和衛生署作出跟進和調查。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銷售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再有本地藥廠有問題,明目張膽更改資料,反映衛生署監管不力。有消息人士透露,藥廠看穿衛生署人手不足,令藥廠有機可乘而「出術」,「有GMP一樣有問題」,因為根本做不到監察藥廠的職能。他說,接連有本地藥廠出事,進一步打擊市民對藥物監管制度的信心。
中大藥劑學院副院長李炯前表示,病人有權選擇藥物,因此藥物的標籤需列清楚資料,藥廠不可刻意隱瞞資料,令其在市場上有額外的利益,這不符合商業道德。
香港執業藥劑師協會會長鄭綺雯說,任何藥物要在本港註冊,需列明原產地和包裝地點等基本資料,若藥廠更換包裝,根據條例亦須要再向衛生署申請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