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涉貪變身無間道


  圖:繼早前發生警員涉姦報案人後,旺角警署再爆警員瀆職醜聞

  【本報訊】旺角警區一名警長涉嫌利用職權,串同開設私人會所,從事賣淫及販毒活動,並涉嫌收取架步的股份作為報酬,暗中提供法外「保護」,在警方掃蕩行動前通風報訊。廉政公署其後蒐集情報並派出臥底調查,拘捕涉嫌警長,控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並拘捕另兩名涉及提供利益的被告。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被告警長馮顯樺(四十八歲),涉於二○○七年中包庇淫窟及賭檔,提供建議及通風報信,以換取私人會所股份。而涉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的兩被告劉劍雄及朱晏賓(同為四十歲)昨日均否認控罪。

  每有行動通報防範

  控方案情透露,馮涉嫌在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至七月五日期間,建議劉及朱等四人開設「私人會所」,主要為熟客提供賣淫及毒品等服務,由當時在旺角警區任職警長的被告提供法外保護。

  每次獲悉警方採取掃黃及掃毒行動前,被告先行通報,讓「鐵竇」有足夠時間提高警覺。至於另外兩名被告劉及朱,則於期間涉嫌一同串謀向馮提供利益,以另外兩人開辦的一間私人會所的部分股份作為報酬。劉及朱同被控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廉署在同年七月展開調查行動,跟進劉及朱等四人,於昨日邀請涉嫌警長到廉署調查,隨即拘控他有關罪名。各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並將於下周二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派臥底「捉鬼」

  廉署臥底調查員化名為「阿俊」和「耀哥」,他在介紹下為劉及朱兩被告效力,並在旺角砵蘭街一家「骨場」,聽到兩被告找警界「樺哥」幫忙的計劃。他聽到「樺哥」未曾升職警長時,是旺角區內的掃毒探員,並知悉兩被告有意用股份作為報酬。他其後跟隨兩被告在尖沙咀一酒家首次見到「樺哥」,知悉三人在彌敦道恆隆大廈有意開設架步,三人還提及不可用非法居留的妓女接客,並設立閉路電視系統加強保安等。

  據了解,涉案警長投身警隊二十八年,曾獲香港警察長期服務獎章加第一勳榮譽。案發時他隸屬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負責反罪惡及反盜竊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