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天下:員工疏忽屢釀醫療事故
本港近年接連發生嚴重醫療事故。2008年1月,52歲男子到屯門醫院接受輸血,卻被輸入受「熒光假單胞菌」污染的血包,造成多個器官衰竭,情況危殆;2007年11月,64歲女子昏迷,送到伊利沙伯醫院急救,急症室打算將她送往綜合觀察病房,但該病房職員兩度以程序理由拒收;經過最少40分鐘理論,病房終願意接收病人,但病人當時已心臟停頓,雖即時搶救,最終在入院9小時後不治。
2007年10月,聯合醫院一名化驗師將一名老翁和一名貧血產婦的血液樣本錯誤對調,導致兩人輸錯血,醫院只對犯錯的化驗師作口頭警告和作人事紀錄。事故令老翁多輸血,貧血產婦則延誤輸血,幸而兩名病人其後確定未受事件影響;同月,伊利沙伯醫院一名手術室護士誤將清水當作消毒藥水,清洗5名病人的手術儀器。
2007年9月,一名肝癌病人在廣華醫院接受肝超聲波檢查5星期後,院方才通知他為轉移性腫瘤,令他未能盡快接受治療。2007年6月,血癌患者小琳到威爾斯醫院接受化療時,接受靜脈注射長春新鹼及脊髓注射阿糖胞甘,後來證實被打錯針,小琳昏迷十多日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