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琴手索償千萬獲賠58萬


  圖:公眾泳池救生員的更台有兩米高

  【本報訊】兼職女救生員於2002年在青衣游泳池當值時從兩米更台墜地受傷,事發三年後,她入稟高等法院,指事件令她經常出現頭痛、耳鳴、痙攣等情況,影響她繼續進修音樂及其他工作機會,向康文署索償約1300萬元。案件在開審前康文署承認有疏忽,不過雙方就賠償金額方面並未達成共識,高院法官昨日頒下判詞,認為申索人誇大傷勢,且認為她可憑意志控制病情,最後裁定康文署只需賠償58萬元。

  至今未考獲演奏級

  申索人為26歲的周淑欣,現任職私人鋼琴教師;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代表的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早在案件開審前已承認確有疏忽,不過該署認為申索人所受的影響,只應獲15萬元賠償,且已給予她15萬元。至於申索人,亦於案件開審時,把索償金額由1300萬元改為338.9萬元。  

  高院法官馮驊昨日頒下判詞,認為申索人向專家講大話,並隱暪案發前已出現耳嗚,又指證人並非誠實可靠。馮官指申索人在意外後並沒有持續覆核,若持續接受治療,應可改善病情。馮官又指據他在庭上觀察,申索人在庭上亦曾出現抽搐、痙攣的情況,雖非做戲,但申索人在休息一段短時間後便可恢復過來。馮官認為申索人可控制抽搐的情況,並指是申索人的心理問題,憑控制力是可控制病情的。

  馮官指申索人明顯誇張大病情,並認為她擔任固定長工亦可應付得來。經馮官的計算下,認為康文署只需賠償583,250元,減去署方已賠的15萬元,申索人仍可獲得430,412元。

  據申索人的案情指,意外發生於2002年10月2日,申索人在青衣游泳池當臨時救生員時從2米高已損壞的瞭望台跌下,撞傷頭部,當時醫生證實其腦及頭部未有損傷。惟在意外後,申索人稱經常頭痛、暈眩、耳鳴等,她並多次因肌肉抽搐而入院。醫生報告指她有後腦震盪的症狀,並有換氣過度的情況,即肺部呼出過量二氧化碳,令身體出現不適。申索人指跌傷致其聲音辨認能力變差,她需兩次方考獲鋼琴8級,至今仍未考獲演奏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