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平台:教科文組織保護世界文化遺產
□麗江擁有3項世界遺產桂冠:麗江古城為世界文化遺產、「三江並流」保護區入選世界自然遺產、而納西族東巴古籍於2003年列入「世界記憶名錄」。圖為麗江古城標誌建築──大水車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是世界各地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工作的牽頭者。
1972年,教科文大會通過《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設立世界遺產委員會和世界遺產基金。公約依據的觀點是,某些遺址具有普遍的突出價值,應被列為人類共同遺產,185個締約國(統計至2007年11月30日)承認保護世界遺產是整個國際社會的義務。《世界遺產名錄》目前收錄了878個自然和文化遺產,中國佔其中37個。2003年,大會通過《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公約》,對語言、歌曲、手工技藝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作出規定。
世界遺產委員會每年在不同國家舉行一次大會,決定哪些遺產可以列入名錄,監督指導名錄中的遺產保護工作,對申請援助的國家給予技術和財力援助;當遺產得不到恰當保護時,促使締約國採取特別保護措施;而經過與有關締約國協商,委員會可將未妥善保護的遺產列入《瀕危世界遺產名錄》。
柬埔寨的吳哥窟在1992年入選世遺,同年被列為瀕危世界遺產。教科文發起全球拯救運動,10年間籌款5000萬美元,用於修復吳哥窟遺址和掃除周圍地雷。2004年,吳哥窟脫離瀕危名單。2007年6月29日,委員會決定將阿曼的「阿拉伯羚羊保護區」除名,因阿曼將保護區面積縮減了90%,保護區已名存實亡。這是首個列入名錄的世界遺產被除名。
世界記憶遺產是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的延伸,旨在保護珍貴歷史文獻。「世界記憶工程」始於1992年,列入《世界記憶名錄》的包括中國清朝科舉金榜、貝多芬及蕭邦的音樂曲譜原稿、歌德及易卜生的著作原稿等。(教科文組織·下)
余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