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周日起實施「禁煙令」


  圖:台北市一群的士司機為響應煙害防制法新制,在車身貼上「無煙台灣」公益貼紙(中央社)

  【本報訊】據中新社台北四日消息:「無煙台灣,Yes We Can!」數十名台灣計程車司機四日在此間共同誓師響應「煙害防制法」,在車體上張貼明顯的禁煙標識。距離台灣正式實行「煙害防制法」僅剩一周時間,台灣的禁煙宣導活動也進入總動員。

  吸煙者最高可罰款一萬元

  據了解,台灣舊有的「煙害防制法」自一九九七年實行至今已超過十一年,但隨着社會的發展,其中一些規定已經不符合時代需求。一些積極倡導禁煙的人士多方努力,終於在二○○七年六月推動通過了「煙害防制法」修正案。修正案採「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的規範原則,自二○○九年一月十一日起,台灣所有室內的網吧、樓梯間、表演廳、大專院校、機關單位等室內都將全面禁止吸煙,吸煙者最高可罰款一萬元新台幣,而業者若未張貼明顯的禁煙標識,也將被處以一萬至五萬元罰款。

  儘管修正案在台灣「立法院」審核期間,反煙團體和煙商角力激烈,但一經通過,吸煙的立委們也必須遵守,這令一些老煙槍立委倍感難熬。因為他們原本習慣在會議室裡直接抽,煙味常熏得其他立委頻頻流淚,修正案通過後,這種「流淚協商」的現象,也將走入歷史。

  世界衛生組織二○○八年的報告指出,「本世紀將有十億人死於煙害相關疾病,多數將發生在發展中國家,每十個死亡的成年人,就有一名因煙害而死亡;所有的癌症三分之一跟吸煙或二手煙有關」。

  《海角七號》頻現吸煙鏡頭

  台灣的一次媒體內容調查發現,眾多媒體中,以電影的煙品出現頻率最高,平均每部電影會出現高達十二點五五次煙品訊息,是電視節目或新聞內容的二十到二十六倍。去年台灣最熱門的影片《海角七號》,平均每三至四分鐘就出現一次煙品蹤跡。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所有電視節目中,有關煙品訊息暴露的前九大節目中,居然有四個是卡通節目。

  修正案上路後,所有雜誌都不得再刊登任何煙品廣告,一旦違反規定,可被處以新台幣五百萬到二千五百萬元罰款。在電視節目、戲劇表演、視聽歌唱及職業運動表演中也不得特別強調吸煙之形象。

  據統計,二千三百萬台灣人一年要抽掉二十一億五千萬包煙。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醫師指出,台灣有高達四成的慢阻肺患者初診發現已經是晚期,老煙槍趁早戒煙,才有助於治療。

  七十八歲的終身義工孫越對記者表示,他從十六歲開始煙齡長達三十七年,後來雖然戒了,但吸煙三十七年帶來的慢性阻塞性肺病卻依然纏着他,他說只恨自己戒煙實在戒得太晚。因此孫越總是到處呼籲:「為了迎接無煙台灣的到來,請大家愛惜自己也尊重別人,還是把煙戒了吧!」